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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一
小男孩尼尔斯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十分懒散,经常欺负各种小动物。有一天,他因为捉弄了一只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同时也拥有了能听懂动物说话的奇妙能力……在骑着大鹅远行的旅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还和大雁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
瞧,在森林里,尼尔斯遇到了狗熊。公熊想让他去烧掉钢铁厂,因为没日没夜地工作的钢铁厂吵个没完没了,打扰到了动物平静幸福的生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
最终尼尔斯回到了家里,家里的奶牛看到尼尔斯回来了,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男孩子还是像离开家门那时候一样矮小,身上穿着原来的衣服。可是他的精神气质却很不相同啦。春天刚从家里逃出去那时候的尼尔斯·豪格尔森走起路来脚步沉重而拖曳,讲起话来声音有气无力,看起东西来双眼目大无神。但是长途跋涉、重归家门的尼尔斯·豪格尔森走起路来脚步矫健轻盈,说话铿锵有力,双目炯炯有神。”
在奇幻的旅行中,尼尔斯从熊孩子蜕变成了阳光有爱、有担当的好孩子。愿大家在翻阅这本书的时候,也能从这场奇妙的旅途中获得感悟,和尼尔斯一起成长。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二
《骑鹅旅行记》是一部长篇童话,讲述了主人公在鹅背上旅行的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瑞典南部乡村里的一个十四岁男孩,父母都是农民,家里很贫穷。可尼尔斯却一点也不争气,总是调皮捣乱,欺负动物,对父母一点也不关爱。妈妈挤牛奶时,尼尔斯抽走她的奶桶;
还常常把父母关进地下室,让他们急得团团转……
一次,父母去教堂做礼拜,尼尔斯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男孩。因为他曾经多次捉弄过家里的动物,所以动物们都讨厌尼尔斯。看见尼尔斯没有了反抗力,家猫要咬掉他的脖子,鸡要啄他,鹅骂他活该,而奶牛则想踏死尼尔斯……就在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雄鹅莫腾经不住诱惑,展翅高飞。为了不让莫腾逃走,尼尔斯紧紧搂住莫腾的脖子。可是他没有力气阻止雄鹅,便与莫腾一起飞了起来。从此,这个仅有拇指大的小男孩骑在鹅背上,和大雁们一起周游了全国各地,饱览了祖国的山山水水,尝遍了世间的酸甜苦辣。
尼尔斯、莫腾和大雁在旅途中,遇到许许多多的危险和困难。尼尔斯常常被敌人轻视,被称作“小不点”,可是他总是勇敢的挺身而出,帮助大家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敌人,并和许多动物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在漫游中,他逐渐去掉以往的种种劣迹,脱胎换骨成为一个机智勇敢,吃苦耐劳,善良诚实和充满爱心的男孩。尼尔斯的爱心感动了小精灵,小精灵原谅了他,在旅行结束后,让他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自然界里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伤害、轻视和愚弄任何一个生命,否则,必然自食其果!而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则会赢得大家的尊重!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三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骑鹅旅行记》一书,里面奇妙的经历令我难忘至今。此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尼尔斯,因得罪了小狐仙而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乘着大雄鹅跟随大雁开始了一场跨瑞典全境的长途旅行,在众人的帮助与自己的努力下,他顺利成功地回到了家。
这本书讲述的与其是一场长途旅行,不如是一次成长的先洗礼。其中,我对尼尔斯从内而外的变化感到惊讶,一个顽劣不堪,嚣张跋户的熊孩子,因一次刻苦铭心的旅行,变得善良勇敢,不怕困难的大男孩儿,这无疑让人惊讶,但同时也有一种由终的欣慰。在整篇故事之中,使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大雁阿卡了,她是整个雁群的首领,同时也是一位慈母,一位对尼尔斯除大雄鹅外最好的动物,她总是在尼尔斯最危险中时出现,与其同时她也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做了老鹰高尔果的养母,此之种种,都让人感觉阿卡既有首领的大气勇敢,又用母亲的慈爱关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在整个旅行中,使我感到困惑的地方很多,如鹤之舞大表演,大海中的白银等,但其中最使我感到出乎意外的,是老鹰高尔果。老鹰与大雁不共待天,一个食肉,一个食素,两者本就是宿敌,但高尔果却在雁群中长大,阿卡无微不至的爱让高尔果不再冷血,一直到死,高尔果也没有吃过一只大雁,我对大雁与老鹰的和平感到惊讶,原来爱也能让一头食肉的猛兽,变得温暖起来,令人不可思议。
《骑鹅旅行记》整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它像一个童话,但它又同时不是一个童话,童话有他的奇幻,却没有它的奇幻之中的严谨,这恰是它胜于童话之处。
《骑鹅旅行记》,这不仅是一次奇妙的旅程,更是一本成长的洗礼。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四
《骑鹅旅行记》是塞尔玛·拉格洛夫在年近五十岁时创作的,让我们见证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的转变。书中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尼尔斯,家住瑞典南部的小村庄里。他懒惰、调皮,不爱护小动物。有一天,他欺负了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精灵。因此,家禽们一见到他便又追又打。他只好逃到家中的雄鹅莫顿身上,随大雁们一起,开始游历瑞典上下。在旅行中,他看见了瑞典的大好河山,皑皑白雪,茫茫草原,幽幽森林和漫长的海岸,以及各种动物、名人轶事、历史古迹。他不仅看见了美丽的国家,也在和动物们相处的过程中,渐渐改掉了懒惰、调皮,不爱护小动物等一系列坏毛病。最终,他和大雁回到家中,成为一个乖孩子。
作者出生于莫尔巴卡,瑞典美丽的韦姆兰婶福利跟湖畔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庄园。她从小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在年轻50岁时,受委托的她开始写《骑鹅旅行记》,为了创作这部作品,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她认真收集各地动植物资料,研究鸟类的生活规律和迁徙路线,用不变的腿脚跋山涉水,实地考察,为完成这一著作付出了许多代价。
一开始,尼尔斯给别人的印象几乎没一个好的,是个地地道道的坏小孩。但在他旅行时,身边同伴的帮助,宽容与理解,慢慢感化了这个孩子。使他变得有责任感,合群,不再孤僻,也变得更爱护小动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尼尔斯在燕群中学到了很多,他帮助大雁们远离夜晚的危险,与大雁们一起抗击敌人。他们互相影响,都变得更加优秀。
这是塞尔玛.拉格洛夫最成功的作品之一,充满了温暖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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