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项目策划书字(8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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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策划书字篇一
今年,省、市政府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民生工程。为加快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步伐,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现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户用沼气、乡村沼气网点建设和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推进沼气建设与养殖、种植业有机结合,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努力实现农村沼气建设“三大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分散型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由重建设向重服务转变。
长丰县用沼气825户,建设内容为“一池三改”,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0个。肥西县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40个。安徽长风农牧科技公司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个。
1、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按照“政策引导,群众自愿,规模发展,配套服务”的思路,精心组织实施长丰县20xx年新增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实施以沼气建设为纽带,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户用沼气建设,即每户建设一口8立方米沼气池,同时配套改厨、改厕、改圈。大力推广“猪(禽、牛)—沼—渔(菜、粮、果)”模式,开展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目标。
2、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地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畜结合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
3、乡镇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市场化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十个有”县级服务站,即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沼气协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连锁经营店、有乡村服务网点、有专门的服务热线、有专业施工队伍、有业务熟练沼气技工、有完善的服务制度、有专业服务设施、有农户服务合同,“六个一”乡镇服务站,即一处服务场所、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五个一”村级服务网点,即一名持证技工、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沼气服务网络。鼓励协会领办、个人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与管理,形成县级沼气服务站为中心、乡村沼气服务站为重点、农民沼气技工为骨干的服务体系,为沼气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农户共同投资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中央补助部分资金,受益农户每户承担500元,其余部分省与县按8:2比例负担,市级对3个县不承担配套资金。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和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除中央和省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项目县要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县政府农业主管副县长是项目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配套资金落实、计划任务完成等负总责;
县农委主任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
县农村能源办主任为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和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五定”要求即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部门、乡村和农户。
2、落实配套,加大投入。农村沼气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突出,项目县政府要加大投入,按户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沼气项目正常实施。
3、加强管理,确保质量。项目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全力推进,确保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徽省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会计核算实务》(试行)、《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试行)办法》、《安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推进管理公开。使用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购置的沼气灶具及配件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安徽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采购,项目建设任务、资金补助标准、物资采购与分配、监督服务联系等情况要在村内公示。沼气服务网点专用设备和物资由各县农能办会同财政局集中采购,将统一采购的设备拨付到各服务网点,并就政府投资购置的乡村服务网点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做出规定和进行设备拨付监管。
三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杜绝挤占、挪用。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项目县根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四要保证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事户用沼气建设的施工人员和直接面向农户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户沼气要有技术过硬的技工组成的施工队伍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农村沼气项目完成任务后,项目县要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先行自验,并进行项目审计。自验合格后,书面报请省、市农能办验收。
4、加强督查,快速推进。要认真落实项目计划,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财务管理。项目县要强化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建设,充实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项目执行不力、建设进度迟缓的项目县,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在上级核查检查和项目验收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县,3年内不允许申报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以促进项目建设。各县承担以往年度的农村沼气项目要加紧实施。
5、加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项目县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和技术人员。同时,加强沼气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沼气建设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严格执行沼气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
项目策划书字篇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xx(xx界)至xx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xx(xx界)至xx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施工队、创建示范施工队、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本标段重特大事故为零、遏制较大事故、实现“零”伤亡工地的目标,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未达标推广年。
本项目积极参加活动。活动由项目部牵头,以各施工队为单位开展,预制厂、桥梁和料场等单位参加。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班组、作业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项目办要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造册登记,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办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办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办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生产预案,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项目部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确定某几个施工队为示范工地,各部门要积极申请,经项目部确定后,进行评审,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
各施工队在20xx年x月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施工单位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各从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确保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施工队和部门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本标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部门进行表彰。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本项目的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安排,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施工队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预制厂、料场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施工队及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把“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与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横幅、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对确定为本标段示范施工队的参建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在工程结束前,上报本部门“平安工地”的总结报告。
项目策划书字篇三
包括工程概况简述,建设单位、发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名称及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施工项目及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合同额,工程量清单,施工总工期及节点工期,质量环保要求等。
1、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
2、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方式,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招标代理费的支付,建议采用谁半标谁支付的办法。
4、招标中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编制,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求或规范格式(如有)制定,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执行。
6、招投标时最高限价的确定,由公司委托工程造价审计单位依据全套施工图纸及现行市场材料人工单价予算定额进行核算,出具工程瞀书,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执行。
1、施工现场的“五通一平”工作,建议由中标单位施工,公司配合,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追加至施工合同价款。
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由公司(如业主方先行拨付规费)或业主方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等证照。缴纳应由施工单位缴纳的规费,提供中标通知书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因双方中任意一方不能及时履行自己职责造成办证延误的,业主方原因除施工工期顺延外,负责赔偿施工单位基本的误工损失。施工单位责任,除合同工期不能改变外,还将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至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监理单位进场,监理单位在进场前须向公司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名单及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报公司备案存档。由公司答发进场通知书。
4、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前,须向公司及监理单位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授权委托书,单位应具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提供进沪备案登记表等。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进场目录及机械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预算书,材料及人工分析表。报监理单位,公司审核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公司签发审批,开工报告后方能正式开工。
5、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在进场前须由公司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函通知并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范围,职权范围,并向项目负责人下发项目授权委托书。
1、人员管理
a、公司对施工单位驻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职务等信息)全部存档备查。
b、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有在现场施工工人进行分班组人员(施工单位制表)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工种等)存档备查,有工人流动及单项工程结束工人离开工地需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更新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并报公司存档。
c、施工单位派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及上报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相符,并由公司抽查。不准随意更换关键职位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技术员,资料员等)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二十天至三十天报公司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更换。否则公司有权终止施工单位合同,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d、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工作时间常驻工地,不准随意离开。如需离开须向监理单位工地负责人及公司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请假,得到审批同意后(请假条)方可离开,并将离开后的工作交由某人负责报监理及公司项目负责人备案。
e、由监理单位、公司组织的每周监理、质量、进度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安全员必须参加。不准无故缺席,否则公司按每人xxx元给予处罚。
2、安全管理
a、公司须与施工单位及项目部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规范,安全实施细则,安全责任划分,安全事故的处理,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等)。
b、施工单位须每天向公司汇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c、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即时提出,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存档。
d、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e、施工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全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办理平安卡,资料报公司备案并作为发放劳务工资的依据。
3、质量管理
a、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设计缺陷,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达到质量标准。
b、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
c、施工单位不准随意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和设计要求。如有需变更必须征得公司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后方能实施。
d、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允许遗留质量隐患。
e、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必须上报公司并获得审批后方能实施。
f、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质量事故,公司有权进行干预及经济处罚,直至过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4、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
a、施工单位必须要求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不准滞后补做资料。
b、公司按周、月、季度度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完整性,一经发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符,公司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严重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完善工程资料。
c、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专职资料员,保证上班时间常驻工地,负责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负责试验、监理、建设、质检等部门的签字、盖章工作,保证工程竣工前所有资料齐全,不准漏项,漏检等情况发生。
d、工程竣工及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及时验收(包括自检、新验、复验、终检)做到每一步验收环节完整直至移交用户使用。
e、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技术等问题。公司需派专人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公司对验收中不合格项需对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
1、公司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计划时,须会同公司主管部门认真审核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准盲目跟从,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最短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实施。
2、按工程进度表,按时对施工单位所完成进度检查,对提前完成目标工期时间给予一定奖励。对工期滞后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补救,挽回工期损失并给予适当处罚。
3、严格控制施工总工期,在施工期为半程可顺排工期,日历工期精确至周工期,在施工期后半程采用倒排工期方式,日历工期精确至每天,冲刺阶段和关键工序可以精确至每小时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期的顺利或提前完成。
1、施工前,公司须委托专业审计单位对全套施工图纸,材料,人工价格做出准确分析,并出具全套书面报告。
2、公司对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确立准确的目标成本。
3、公司可将工程项目中的个别单项(如土石方,防水,外墙,门窗等)从主合同中剥离出来,进行单独招投标,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4、施工中,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经济签证必须符合严格的审批程序(监理、项目负责人、公司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经济签证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5、工程结算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所委托的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决算进行不一逐一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审计单位及公司公章后生效(固定价格合同无任何增减项目除外)。
1、由公司统一采购工程所需的主材(包括钢材、水泥、商品砖、石材墙地砖等)采购方式以公司内部实行供应商招投标方式产生。做到三证齐全,试验合格。
2、施工单位领用主材料需提前7-1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公司申请,公司主管部门对所报申请进行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审核无误,签字后方能发放。并加收材料采购费、库管费。
3、施工单位领用材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准超前多领材料。一经发现将按多出正常用量部分两倍的处罚。
4、材料的调整、替换、代用须经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批。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执行。
5、工程材料管理实行门禁制度,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主要机械设备不准随意调出现场(工人自带小型工具除外),如确需调出现场,须经公司所派保安负责人签字,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调出现场。
6、施工单位所购买的材料,必须做到三证齐全,试验合格,进场前须经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如发现有使用不合格产品,项目负责人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已经使用产品全部拆出。更换合格产品,所有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1、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期支付工程款。
2、施工单位按月(阶段性工期)所报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须经监理、项目负责人、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支付。
3、在支付工程款时,应扣回施工单位在公司所领材料的全部货款。
4、在支付工程款时,将人工工资应付款中扣出,由公司财务人员到现场按施工单位所报工资表(真实)单独发放,保证每个人能按时领到工资,杜绝工人因工资拖欠闹事。
5、施工单位所报工资表须与公司留存的工人花名册及工人办理的平安卡相符,工人领取工资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签字认领,不准代领代签。
6、公司在每次给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5-10%做工人工资保证金,以防出现不可预见人工费问题。工程完工确保无任何拖欠工人工资款后全部返还施工单位。
1、明确工程地点、名称、适用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
2、明确工程施工的范围,合同内所包含的工程子目单项。
3、明确工程施工的工期以及在工期实施中的奖惩。
4、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处罚。
5、明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项工程之间的配合及配合费的支付标准。
6、明确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经济签证的范围以及变更后产生费用增减合同价款的标准。
7、明确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时间、部位。
8、明确对施工成品、原有建筑成品、管网、通信、电力、网络线路的保护责任,以及有换坏的赔偿处罚。
9、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及处罚。
10、明确合同,造价争议的处理方式及时限。
11、明确工程保修期的保修项目、时限、责任。
项目策划书字篇四
1、部门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程招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成果管理。
(2)市推进办。负责制定农民集中方案,对项目实施提出工作建议,竣工后对项目整体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3)市规划局。负责制定项目区新农村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监督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
(4)市建设局。负责基础设施配套、农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5)市农发局。负责项目区土地平整规划和技术指导,负责土壤养分检测、耕地质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负责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结构调整方案和新增耕地流转方案,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和发证工作。
(6)市水务局。负责项目区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7)市交通局。负责项目区农村村道和客运点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程招投标方案的审定和监督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项目区生态建设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11)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区工程资金使用和工程量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
(12)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环境保护监察。
(13)市政法委。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2、乡镇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本乡镇损毁耕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工作。
(3)及时处理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当中涉及到村、社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4)制定和组织实施土地调整方案,会同村、社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
(5)负责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涉及的青苗附作物的清点、补偿、清除工作。
(6)负责项目验收合格后排灌和道路等设施的管理工作。
3、村社工作职责
(1)村工作职责
a、做好所在村范围内的宣传动员工作。
b、负责本村涉及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土地承包落实和协调化解相关矛盾。
c、确定本村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及产业发展方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方案,交由群众讨论同意后进行实施。
(2)社工作职责
a、认真贯彻上级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方针政策,负责做到家喻户晓。
b、做好各项工程建设到各村民的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开展,保证施工队正常施工。
c、做好该社的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工作,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不愿耕种土地的转包工作,发展现代农村经济。
1、项目法人制度。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履行实施、竣工验收、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向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公告制度。凡是与项目区群众利益有关的事项,必须定期公告,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划设计,各项补偿等均应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群众无异才予以实施,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3、招投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金土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比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招标比选等工作,依法、公开、公正确定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勘测、施工单位。
4、施工监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进出场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变更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
5、合同制度。施工建设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以合同内容来体现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6、审批制度。一是市级各部门、乡镇、村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若需调整,须逐级上报,经省市国土部门批准后才能按调整方案实施,擅自调整和修改规划设计的,甲方和监理部门不予支付工程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开支由更改和调整的单位负责。二是招标清单以外增加的附属工程,必须经监理部门确认,报经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予以实施。三是严格资金审批,每月工程完成情况经现场代表和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和验收合格,报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能申请资金的拨付。
1、建立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由市有关部门派驻人员、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村委会组成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两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青苗及附着物清查组、补偿资金兑付组、工程质量监管组、矛盾协调组。
2、成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在项目区内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监督小组人员7~9人,组成村民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收集和反映村民对项目实施的各种意见的建议;负责代表村民监督工程实施质量;负责宣传和贯彻损毁耕地整理复垦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施工过程中损坏粮食作物一次性补偿300元/亩。
(一)、管理原则
1、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挤占。
2、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专帐,单独核算,集中管理,统一支付。
3、民主公开的原则。资金使用须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审计管理,确保公开透明。
(二)、经费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1、前期工作经费。是指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审查、土地清查勘测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前期工作经费按施工费5%核定。
2、工程施工费。是指在整理区内实施的土地平整等各项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人工费、材料费及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金。
3、竣工验收费。是指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评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该项费用按工程施工费预算的3%核定。
4、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补助以及公务费、工程监理费和其它费用。该项费用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2%核定。
5、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等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3%核定。
(三)、资金的拨付
1、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分阶段拨付给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付和监督管理,具体操作程序是:现场测量、清点(经办人签字)—公示(7天)—核定(核定人员签字)—指挥部领导审核签字—兑现到农户(农户领款签字)—返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批。拨下一阶段资金、必须将上阶段已支付的帐目交清,发现有截留、挪用的现象,立即停止支付下阶段经费,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根据兑现到农户的实际金额进行结算,未用完资金必须全额退回市国土资源局,禁止留作他用。
2、工程施工费。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每月施工进度和完成的工程量审批支付。具体操作程序是:施工单位申报月进度表—现场代表(含市有关部门)、监理现场测量、核定—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审核—局领导审批—财务科拨款、做帐。
项目策划书字篇五
1,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办理,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提供(资料由业主方提供)。
1、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
2、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方式,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招标代理费的支付,建议采用谁半标谁支付的办法。
4、招标中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编制,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求或规范格式(如有)制定,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执行。
6、招投标时最高限价的确定,由公司委托工程造价审计单位依据全套施工图纸及现行市场材料人工单价予算定额进行核算,出具工程瞀书,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执行。
1、施工现场的“五通一平”工作,建议由中标单位施工,公司配合,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追加至施工合同价款。
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由公司(如业主方先行拨付规费)或业主方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等证照。缴纳应由施工单位缴纳的规费,提供中标通知书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因双方中任意一方不能及时履行自己职责造成办证延误的,业主方原因除施工工期顺延外,负责赔偿施工单位基本的误工损失。施工单位责任,除合同工期不能改变外,还将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至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监理单位进场,监理单位在进场前须向公司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名单及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报公司备案存档。由公司答发进场通知书。
4、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前,须向公司及监理单位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授权委托书,单位应具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提供进沪备案登记表等。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进场目录及机械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预算书,材料及人工分析表。报监理单位,公司审核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公司签发审批,开工报告后方能正式开工。
5、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在进场前须由公司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函通知并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范围,职权范围,并向项目负责人下发项目授权委托书。
1、人员管理
a、公司对施工单位驻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职务等信息)全部存档备查。
b、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有在现场施工工人进行分班组人员(施工单位制表)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工种等)存档备查,有工人流动及单项工程结束工人离开工地需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更新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并报公司存档。
c、施工单位派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及上报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相符,并由公司抽查。不准随意更换关键职位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技术员,资料员等)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二十天至三十天报公司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更换。否则公司有权终止施工单位合同,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d、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工作时间常驻工地,不准随意离开。如需离开须向监理单位工地负责人及公司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请假,得到审批同意后(请假条)方可离开,并将离开后的工作交由某人负责报监理及公司项目负责人备案。
e、由监理单位、公司组织的每周监理、质量、进度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安全员必须参加。不准无故缺席,否则公司按每人/次xxx元给予处罚。
2、安全管理
a、公司须与施工单位及项目部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规范,安全实施细则,安全责任划分,安全事故的处理,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等)。
b、施工单位须每天向公司汇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c、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即时提出,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存档。
d、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e、施工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全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办理平安卡,资料报公司备案并作为发放劳务工资的依据。
3、质量管理
a、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设计缺陷,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达到质量标准。
b、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
c、施工单位不准随意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和设计要求。如有需变更必须征得公司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后方能实施。
d、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允许遗留质量隐患。
e、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必须上报公司并获得审批后方能实施。
f、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质量事故,公司有权进行干预及经济处罚,直至过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4、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
a、施工单位必须要求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不准滞后补做资料。
b、公司按周、月、季度度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完整性,一经发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符,公司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严重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完善工程资料。
c、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专职资料员,保证上班时间常驻工地,负责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负责试验、监理、建设、质检等部门的签字、盖章工作,保证工程竣工前所有资料齐全,不准漏项,漏检等情况发生。
d、工程竣工及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及时验收(包括自检、新验、复验、终检)做到每一步验收环节完整直至移交用户使用。
e、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技术等问题。公司需派专人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公司对验收中不合格项需对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
1、公司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计划时,须会同公司主管部门认真审核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准盲目跟从,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最短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实施。
2、按工程进度表,按时对施工单位所完成进度检查,对提前完成目标工期时间给予一定奖励。对工期滞后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补救,挽回工期损失并给予适当处罚。
3、严格控制施工总工期,在施工期为半程可顺排工期,日历工期精确至周工期,在施工期后半程采用倒排工期方式,日历工期精确至每天,冲刺阶段和关键工序可以精确至每小时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期的顺利或提前完成。
1、施工前,公司须委托专业审计单位对全套施工图纸,材料,人工价格做出准确分析,并出具全套书面报告。
2、公司对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确立准确的目标成本。
3、公司可将工程项目中的个别单项(如土石方,防水,外墙,门窗等)从主合同中剥离出来,进行单独招投标,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4、施工中,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经济签证必须符合严格的审批程序(监理、项目负责人、公司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经济签证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5、工程结算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所委托的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决算进行不一逐一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审计单位及公司公章后生效(固定价格合同无任何增减项目除外)。
1、由公司统一采购工程所需的主材(包括钢材、水泥、商品砖、石材墙地砖等)采购方式以公司内部实行供应商招投标方式产生。做到三证齐全,试验合格。
2、施工单位领用主材料需提前7-1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公司申请,公司主管部门对所报申请进行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审核无误,签字后方能发放。并加收材料采购费、库管费。
3、施工单位领用材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准超前多领材料。一经发现将按多出正常用量部分两倍的处罚。
4、材料的调整、替换、代用须经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批。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执行。
5、工程材料管理实行门禁制度,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主要机械设备不准随意调出现场(工人自带小型工具除外),如确需调出现场,须经公司所派保安负责人签字,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调出现场。
6、施工单位所购买的材料,必须做到三证齐全,试验合格,进场前须经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如发现有使用不合格产品,项目负责人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已经使用产品全部拆出。更换合格产品,所有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1、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期支付工程款。
2、施工单位按月(阶段性工期)所报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须经监理、项目负责人、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支付。
3、在支付工程款时,应扣回施工单位在公司所领材料的全部货款。
4、在支付工程款时,将人工工资应付款中扣出,由公司财务人员到现场按施工单位所报工资表(真实)单独发放,保证每个人能按时领到工资,杜绝工人因工资拖欠闹事。
5、施工单位所报工资表须与公司留存的工人花名册及工人办理的平安卡相符,工人领取工资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签字认领,不准代领代签。
6、公司在每次给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5-10%做工人工资保证金,以防出现不可预见人工费问题。工程完工确保无任何拖欠工人工资款后全部返还施工单位。
1、明确工程地点、名称、适用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
2、明确工程施工的范围,合同内所包含的工程子目单项。
3、明确工程施工的工期以及在工期实施中的奖惩。
4、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处罚。
5、明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项工程之间的配合及配合费的支付标准。
6、明确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经济签证的范围以及变更后产生费用增减合同价款的标准。
7、明确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时间、部位。
8、明确对施工成品、原有建筑成品、管网、通信、电力、网络线路的保护责任,以及有换坏的赔偿处罚。
9、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及处罚。
10、明确合同,造价争议的处理方式及时限。
11、明确工程保修期的保修项目、时限、责任。
项目策划书字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是指教育部门和单位以国有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是指项目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前,教育系统审计机构对与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促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建设、修缮投资合法、合理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提高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第五条审计机构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基建及大型维修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十合法,投资是否纳入国家或单位的年度投资计划;
(二)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投资来源是否合法,当年资金是否落实;
(三)基建规模和设计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
(四)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所订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等级、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内容是否全面、合规;
(五)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第六条审计机构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道路、通水、通电等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二)调整概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和标准,是否经过审批;
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
七)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与所需投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
(八)项目结余资金情况,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准确;
库存物资实际存量是否真实,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九)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十)项目投资包干指标完成情况如何,包干结余分配是否合规。
第八条审计机构开展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应当配备必要的工程、经济等专业人员,也可以采取聘用有关专业人员、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咨询或者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等方式,所发生的费用由基建经费中按规定支付。
第九条审计机构在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并限期提供下列文件、报表和资料:
(一)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设计文件、历次调整概算文件;
(二)初步竣工验收报告;
(三)承包合同或协议及结算资料,自行采购设备、主要材料的合同、清单及出入库资料,重大设计变更资料;
(四)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五)国家有关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和当地政府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有关取费文件等。
第十条审计机构在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当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组织实施。对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和损害本部门、本单位权益的行为及其有关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教育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工作,保障审计i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所属、所办或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公司和各种经济实体(以下简称企业)。教育系统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可依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评审,是指教育系统审计机构依法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四条 内控制度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审查和评介,明确审计的范围、重点和方法,减少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弊端产生的可能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核对银行帐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二)货币资金业务是否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三)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是否经过严格审核;
(四)收、付款业务是否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帐,作到日清月结;
(五)会计与出纳是否定期核对日记帐与总帐,主管会计是否定期与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稽核人员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六)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是否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是否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
(七)是否周密地计划预期收入和所需支出、借款的数量和时间,以及用于短期投资的资金。
第六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存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存货的购入、发出是否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三)存货的办理过程中是否经过采购计划、销售计划、合同、入库单、发货单、领料单和帐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四)存货的购销是否与对方签订有效的经济合同;
(五)是否设置独立的存货验收部门,所有采购的存货是否根据合同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核点数量,检测质量,出具验收单等:
(六)是否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证财会部门与仓库的帐帐、帐实一致;
(七)是否及时办理货款的结算与清理手续,对延期未付或迟收货款的存货是否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八)各项存货的交易是否及时入帐。
第七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应收款项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接受客户订单、调查信用、批准信用、填制销货通知、发运商品、结算开单、办理销售退回、折让、收取货款、会计记录和核对帐目等职务是否分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二)是否实行销货合同制,根据合同规定的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和供应期发货,并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方式和时间及时收回货款;
(三)采用赊销方式售货时,是否对购货单位的信用进行了调查,对不符合赊销标准的购货单位是否采用现销制;
(四)是否根据销货订单发货,并以发货单或送货单作为产成品减少的原始凭证;
(五)是否根据有关单据和发票及时办理销售货款的入帐手续;
(六)是否定期编制客户欠款分析表,及时催缴货款,按期收回并入帐;
(七)应收帐款的坏帐注销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
(八)应收票据的保管与经管现金或一般会计记录是否分离,票据的承兑是否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批准,违约票据的冲销是否经主管人员批准。
第八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固定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出、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是否经有关部门授权和审批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二)新增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有关部门对其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性能、新旧程度等是否逐项验收,并确定其年限、折旧率,同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交财会部门入帐,固定资产的出售和对外投资是否对其性能和新旧程度进行检验;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会部门是否对增减的固定资产在卡片、明细帐和总帐上进行平行登记,是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四)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归口、检修和调拨移动等管理制度;
(五)是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固定资产盘点,是否及时处理盘亏盘盈。
第九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对外投资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管理部门是否提出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确定投资立项的依据、所需资金、投资时间、预计效益及回收期;
咨询部门或其他部门是否对发行证券单位或接受投资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实力进行调查;
财务部门是否会同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所需资金的筹集进行可行性分析;
实物投资是否对接受投资的项目进行可信性论证;
投资项目报告书或立项报告书是否经主管领导审批;
(二)是否通过投资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检查对投资进行控制,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是否经过领导审批;
(三)短期投资是否对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进行了分析,长期投资是否对接收投资企业行使了所有者的监督权、决策权和投资回收的控制权;
(四)是否定期对投资效果进行分析,提出投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是否建立了相关的资产、资金和有价证券收、付制度;
(六)是否实行投资的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定期与原始凭证和管理部门的实物帐核对,并通过清查盘点实物进行核实,由稽核人员抽查监督;
(七)股票和债券是否由独立于投资授权人、投资记帐员与出纳员之外的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盗具体措施,是否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定期检查其存在性和帐实是否相符。
第十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购入无形资产是否进行了市场调研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方案,购入计划是否经最高管理部门批准;
(二)是否对协商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核和深入调查;
(三)是否通过合同方式进行购入与转让;
签订合同时,是否审查了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有效期和手续的齐备性;
(四)取得的无形资产是否根据有关凭证及时入帐;
(五)是否对每期摊销和期末余额定期进行复核,查明摊销期限是否合理,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
(六)无形资产的转让是否经最高管理部门批准,作价是否合理,转让的收入是否及时入帐。
第十一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流动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流动负债的经办人员、记录人员和业务审批人员是否进行了分工;
(二)导致负债的业务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金额较大的流动负债业务是否经业务主管人员专门批准或授权执行;
(三)所发生的流动负债业务是否及时入帐;
(四)是否由专人定期核对流动负债业务、实有数额及到期日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长期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举借长期债务是否有借债使用计划、归还计划;
企业最高管理机构是否制订举债政策及内部审批程序,审慎地作出借债决策,并与债权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二)举债投资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款项的数额、用途,测算预期收益,决策后授权财务部门执行;
财务部门是否向金融机构提交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使用时间和计划、归还期限和计划,并办理借款审批手续;
是否签订借款合同并将借款存入银行,是否在贷款限额内按计划实际需要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到期是否按规定还本付息或办理延期借款手续;
(三)债款的取得、使用和归还是否及时、完整地根据有关凭证入帐,业务处理和会计记录等职责是否严格分工,利息支付手续是否完备;
(四)是否对长期负债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第十三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资本金的投入、增资、减资、转让以及企业在经营结束或破产清算时的清算、分配和归还等资本业务,是否经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审核与授权,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否经管理部门授权并以章程形式明确有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划分不相容职务;
(三)资本金的投入及其以后的增资和清算退还是否经过验证和评估,认定其真实、合法、正确;
(四)是否根据评估、验证并核实后的凭证,将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及时地登记入资本投入明细帐,其后发生的增资、减资变动是否及时地记入明细帐与备查簿中;
(五)是否对资本金的筹集、存留、增减情况和股利、红利的分配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证投资活动和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正确,是否加强了对资本金保值增值的控制。
第十四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实现的盈利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分配,盈余公积的提留是否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定;
(二)留存收益中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分配,专户记录,不混在一起。
(三)盈余公积各部分的使用是否经董事会授权批准,用公积金发放股利是否按制度规定予以严格限制;
(四)是否对向投资者分配的股利,以及公积金、公益金等帐户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证其真实性,正确性,是否正确评价资本的增值。
第十五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销售计划是否以正确、可靠的市场预测和销货合同为依据,是否运用科学的方法编制,各项指标的计算是否准确并保持先进合理水平,是否与其他计划保持时间和空间上的协调、衔接,是否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二)销货合同签订是否由专人负责,签订合同的程序、形式及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所签合同是否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是否在合理分工与协作的基础上,严格划分有关部门及部门内部成员之间的权限及职责,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
(四)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销货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等进行严格控制,并保证其合法、真实和正确;
(五)是否建立、健全产品发出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其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和收回;
(六)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之后,财会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结算制度,恰当地选用结算方式及时进行款项结算并确保结算的正确无误;
(七)是否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帐簿,建立完整的核算流程,按规定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六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产品成本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进行成本预测;
成本预测的依据是否可靠、完整,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结果是否正确;
(二)产品成本计划是否与利润、销售、生产等项计划和有关技术经济定额相互衔接、协调,保持先进、合理的水平,并进行指标分解,层层落实;
(三)是否建立成本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形成纵横相连的成本控制网络;
(四)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严格、准确计量验收,健全原始记录和先进、合理的技术经济定额;
(五)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是否都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所有的原始记录是否由专人复核;
(六)是否正确研究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费用归集的程序和分配的方法,以及成本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期间费用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期间费用项目开支计划、预算、定额,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将计划、预算和定额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
(二)各部门、各单位发生的期间费用是否事先提出申请,财会部门对照开支标准、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并经主管人员批准后开支;
(三)使用经费的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会部门的审查、稽核、记帐是否由不同人分管;
(四)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并按规定程序经开支部门、单位主管人员审批,财会部门审核无误;
(五)经审核后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及时、正确入帐,并于期末全部结转“本年利润”帐户;
(六)是否通过检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揭示差异,分析原因,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利润形成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事先编制年度利润计划,并以此为依据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实施措施;
利润计划控制的依据是否可靠,方法是否科学,计算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二)利润形成是否有严格、合理的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三)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是否负责日常核算和期末结帐的审核,财会部门是否按规定的会计组织核算程序,及时、正确地进行帐务处理,并核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利润分配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包括分工责任制在内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否设专人对企业净利润总额进行审核,正确确定利润分配基数,并据此按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及规定的税率、比例,由财会部门编制“利润分配表”;
(三)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是否对“利润分配表”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并签章;
(四)会计人员是否根据审核的“利润分配表”填制记帐凭证,经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及时登记“利润分配明细帐”及其他相关帐户。
第二十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报告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一环节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时间限制、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岗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关系;
(二)是否制定结帐日程表,对结帐程序进行合理安排,并规定每一程序完成的时限,对影响结帐的关键环节,提出妥善的对策;
(三)对本期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帐、帐簿与记帐凭证是否一致、复算发生额和余额计算是否正确等,是否严格检查和核对;
在编制会计报表前,是否对帐簿与记帐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之间、各种有关帐簿之间、帐簿记录与财产实有数之间进行认真的核对,做到帐证、帐帐、帐实三相符;
是否在正确结帐、认真对帐的基础上,进行试算平衡工作;
(四)是否严格依据会计制度对报表种类、格式、项目排列、项目内容和编制方法的规定编制每一报表,并保证每一报表内和不同报表有数量对应关系的项目之间保持应有的对应关系;
对于必须予以反映而会计报表规定的项目内容中无法容纳的重要财务信息,是否在相关项目或通过附表,附注等加以说明;
(五)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是否对编制完毕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章;
(六)会计报表是否按月、季或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构对企业内控制度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一)收集与描述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
(二)健全性与合理性评价,
(三)符合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即通过符合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可信赖程确定其对实质性测试的可靠性;
(五)实质性测试;
(六)提出审计报告,对企业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针对制度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策划书字篇七
一、雨期施工总要求
编制雨季施工专项作业指导书,成立雨季施工指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岗位职责,确保雨季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及汛抢险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1、信息化科学管理
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注意天气预报,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
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咳嗽钡陌踩虼嗽谥贫ò踩胧┦币欢ㄒ钢轮艿剑豢梢蚴滦《晃粤粝乱迹此鹗а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气温超过38摄氏度时,停止室外作业,遇6级以上大风及暴风雨天气原则上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同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机具的电源。因工艺不能停止的作业,必须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相关作业。必须连续施工才能确保质量,不能停止时必须采取搭设防雨棚等措施,或在得到准确气象信息时提前安排停止作业。
1、做好现场排水
(1)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2)保证道路畅通,路面应能满足应急情况下人机撤离条件。
(3)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车辆、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彩条布、油毡、沙袋、铁锹等材料,保证异常情况出现时紧急应对。
2、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及防触电
(1)防雨:桩机、起重机等大型机械停置在坚实可靠的较高地点,四周排水畅通,确保接地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必要时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遮盖;移动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2)防雷击:因施工现场附近存在其他较高或高耸建筑物,因此雷电对机械影响较小,但在雷雨前必须放平吊车把杆,尽最大程度减小机械高度,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
(3)防触电: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电线电缆合理架空或埋设,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
3、吊装作业特殊规定
(1)雨后吊装时,应首先检查吊车本身的稳定性,确认吊车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确认安全状态良好后再进行工程吊装工作。
(2)雨天可能会影响起重机司机的视线,若司机没有在雨天进行吊装的经验,停止吊装工作,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
(3)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
(4)停止施工时,应将起重机吊钩落至地面,不得在吊钩上遗留吊索、构件等任何物体,以防止这些重物被风吹动导致事故发生,同时将桩机、起重机等设备拔杆高度尽量降至最低。
(5)六级以上风力或暴雨天气停止一切吊装作业。
(1)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及防雨棚、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
(2)注意被雨水冲淋材料的使用,要采取处理措施后才能使用,焊工特别注意不得使用湿性劳保手套。
(3)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雨季安全施工常识的学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4)建立险情预警和险情报告制度。遇有中雨以上的雨天,必须安排专人日夜值班,监视重点地区和部位。遇有险情,立即向指挥小组报告。
(5)当汛期过后,需要复工时,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作业前专项安全检查,如施工机械、现场地平、临时用电、现场维护等,确认机械、环境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方可恢复作业。
(6)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好与业主、大方政府等相关单位的有效沟通联络,在雨季施工、防汛抢险工作中,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擅自行事,必须服从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要求和统一调度安排。
桩基工程的雨季施工安全直接给企业人身、财产生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因此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积极应对雨季施工的各种危险状况,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策划书字篇八
根据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xxx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x府发[007]7号)的要求,按照市里分解的任务,到00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5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8万立方米。为顺利完成项目的实施,制定我县植树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植树造林绿化工程。
二、项目内容:造林(包括采伐迹地造林、重度雪灾林地造林、退耕还林造林、补植造林)、封山育林、四旁造林、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等四项具体内容。
三、项目实施措施
造林
造林建设规模和布局
建设规模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亩,珠防林亩,采伐迹地重度雪灾地及补植补造亩。项目区安排表-。
表-
树种设计
造林树种遵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和设计原则,造林树种确定为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松树、火力楠等六个树种。在山窝及立地条件较好的中下部栽植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在山场中上部及山脊栽植火力楠、马尾松。各造林树种面积祥见表-。
造林苗木必须选择发育健全、组织充实、顶芽饱满、根茎粗壮、须根多、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一、二级苗,一级苗应大于80%,二级苗不得超过0%。
整地
为确保整地质量,整地时要求沿山坡自上而下,垂直于等高线拉线定点,“品字型”穴状整地。杉树、马尾松、桉树、火力楠、木荷穴规格0×0×0厘米。南酸枣穴规格50×50×50厘米。做到表土返穴。整地时间要求在20xx年月底前完成。
5栽植
5栽植密度
杉树、马尾松、火力楠、木荷、桉树栽植密度67株/亩,南酸枣株/亩。
5栽植方法
做到随起随栽,黄泥浆钙镁磷肥沾根,实生苗严格按“三填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操作,并做到栽正、舒根、踏实、适当深栽。容器苗栽植时,必须除去塑料袋。适当深栽于穴中,即杯面略低于穴面-cm,扶直苗木,把四周松土向中间挤紧后踩实,不得用脚垂直下踩,以防踩散营养土团,随后覆一层松土。
6幼林抚育
幼林抚育安排在5-6月和8-9月进行。抚育方式为扩穴抚育,抚育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扩穴培蔸,以消除杂草对水肥的竞争,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能,促进幼树生长。抚育时注意不能损坏幼树及其它树木,注意保持水土。抚育中发现死株,空穴株应及时补栽,以确保造林或活率达到85%以上。
7管护
栽植后落实专职人员管护,同时在项目区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封山育林
封育类型
封育类型是根据封育小班立地条件的差异,林地乔、灌、草生长情况,植被盖度及其分布,视目的树种的天然更新能力设计封育类型。据调查,封育区林地均为疏林及重度雪灾宜人工更新的林地,有一定数量的天然母树,幼苗幼树分布较为均匀,长势较好,土层较厚,天然更新能力强,封育后乔木密度有望增加到有林地标准,故本项目设计封育类型均为乔木型。
封育方式:全封。
封育措施
封禁措施:主要有人工巡护和设置标志牌。
人工巡护:对封山育林区设专职护林员进行巡护,每个护林员管护面积000亩左右。项目办与护林员应签定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奖惩办法,明确护林员的护林范围、职责、权益。封禁范围内实行“九不准十严禁”。即:不准砍树、修枝、剥皮;不准割芒萁、茅草;不准捡枯枝、扒耙松毛;不准铲草皮、挖树蔸;不准放牧、狩猎;不准采种、采脂;不准取土、挖石、采矿;不准侵占林地建房;不准毁林造田;严禁烧田坎草、稻草;严禁上坟烧纸、点蜡烛、放爆竹;严禁烧木炭、木灰;严禁林内吸烟、野炊;严禁烧荒开垦;严禁烧火土积肥;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烧山驱兽;严禁炼山造林;严禁林区内各种林副业生产用火。
封育区镇、村要通过电视、会议、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封山育林的认识,使群众自觉维护封育区的林区秩序由政府主持召开村民大会并制定出较完善的封山育林乡规民约,以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封禁规定,同时有关的执法部门则应加大打击破坏项目建设行为的力度。
根据护林员管护面积,以000-00亩/人护林任务为基准,确定护林员数量,规划封育区护林员数量为人。各单位封育面积及护林员数量见表6-。
设置禁牌:在封育小班周明显处,村庄附近、人为活动频繁地段、主要交通路口等处设置固定的禁牌,牌上明确封禁范围、周边界址和封育措施。设置临时禁牌作为固定牌的补充,每个小班周围要设置临时禁牌。永久性禁牌为长方形,高0米,宽0米,用红砖水泥砂浆砌成,并用水泥浆抹面,牌内下面宣传内容为标题(xxx县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封山育林禁牌)、宣传内容(包括乡、村、组、小班号、面积、主要树种、地类、郁闭度、四周界[你阅读的文章来自:]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封育方式、封育时间、护林员、技术员、项目负责人。)、落款(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办公室)、时间(年月日立),反面书写×××项目封山育林护林公约;临时性禁牌尺寸与宣传内容:底座宽60cm,高00cm,牌宽00cm,牌高60cm,宣传内容与永久性禁牌内容相同。临时性禁牌用水泥板、木板或铁皮制作。禁牌设置数量与建设地点见下表:
表-
育林措施
育林措施是封山育林的重要环节,在马尾松种子成熟时,可人工促进其天然下种更新。如因植被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触土的地段,应进行带状或块状刈草、破土整地,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对于天然下种不到的地方,应人工撒播种子,促其更新。同时应保护好地表植被,保留地表枯枝落叶以增加腐殖质含量,促进植被生长。森林保护也是育林的重要举措,在森林保护方面,针对封育区马尾松林分占优势的现状,宜采用白僵菌防止松毛虫害,同时招引或培育病虫天敌以防止病虫害。应积极预防森林火灾,防止封育区内出现火灾或封育区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封育区内每平方公里设置一个观测点,护林员应经常观测(察)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及火险等级,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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