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十四篇)(2023年)

时间:2023-04-01 09:45:3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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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十四篇)(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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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一

女方:______,女,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年____月认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举行结婚典礼,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子,名_____。因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协议:

儿子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1、男女双方生活期间, 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2、自本协议签订以后,男女双方之间再无债权债务关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时生效。

男方:________同意上述所述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________同意上述所述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二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未婚或未再婚的单身,且均愿意与对同居一段时间,以求生活、经济和工作上的互相照顾,同时,考验考查对方是否属于自己理想的终身伴侣,是否愿意结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惩罚违反本协议之行为,特签订本协议:

一、同居目的。双方均是有文化、有理智的人,均明白同居后可能结婚,也可能不离婚。双方不得以同居为由向对方提出超过本协议之外赔偿要求。但是,双方还是应从主观上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双方应将结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静处理,绝不能因未办理结婚证而可随意拆散它、随意破坏它。

二、同居期限。暂定 年,期满后未结婚,原则上应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均愿意继续维持除外。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各自承担;

2、同居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或按比例承担);

3、同居期间购置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男方承担 %,女方承担 %(按收入比例承担);此款之费用由女方统一管理使用。此部份形成的财产为共同共有。

4、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额负责因采取终止怀孕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女方的误工损失,并应按终止怀孕的次数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 元。因多次引产导致女方不能生育或习惯性流产,男方应与女方结婚或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女方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怀孕,男方不承担女方的身体损伤费。

5、双方均应忠诚,不得与其它异性有暧昧关系,更不得有性关系或同居关系。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同居关系,并按本协议清算同居期间财产。

7、双方有不同意见,应通过对话方式解决,禁止使用暴力。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另一方不得在提出提前解除同居关系,并应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同居期满双方未能结婚,另一方应给受损害一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根据伤残等级或就业能力,并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20年计算;

9、同居期间非因对方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受损害一方所得到各项赔偿金,归受损害人或其亲属。另一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经济上扶持。

10、同居期间,一方非因另一方责任,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并应给死亡一方的直系亲属一定的精神安慰和礼节性的补偿。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违约方应承担精神损失费 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额的 (建议30)%的违约金;

3、使用暴力解决双方的纠纷,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元;情节较为严重,可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4、在对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提前终止同居关系,提出方应补偿另一方精神损失元;

五、案件管辖。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 法院管辖。

六、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三

男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子女: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均丧偶,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双方自愿同居生活。为了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同居之前各自财产或债务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或债务。

二、男方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女方600元,并负责共同生活费用,除此之外不再负责其它额外花费。

三、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和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不得接受遗嘱和赠与。

四、不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提出分开,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

五、不论何种原因,男女双方各自原始财产由于拆迁、意外事故等发生的利害关系均与对方无关。

六、同居期间,若一方重病,另一方任一子女提出两位老人分开时,必须无条件遵从提出的要求。

七、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男方建立银行一本通,其大儿身份证、二儿密码、大闺女掌管银行本,该钱给男方防老用。

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各自子女签字、按手印生效,本协议所列内容自阳历二零壹肆_____年__月__日生效。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见证人:

_____年__月__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四

甲方:周××,男,1960年05月23日生,澳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xx花园小区。

乙方:元××,女,1975年02月13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花园小区。

周××与元××相爱后于20xx年7月在××市xx花园(别墅)同居至今。20xx年元xx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周xx。周××确认周xx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周xx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xxx万圆整。

该款以元xx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周xx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周xx十八岁之前由其母元xx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元xx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周xx的抚养教育。但在周xx未满十八岁之前,元xx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xxx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周xx愿向元xx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周xx先生从1994年x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xx日前付清人民币xxx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周xx愿付利息。

五、周xx先生愿将元xx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元xx,此房屋愿做为父亲周xx送予女儿周xx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xx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周xx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周xx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xx万借据)或元xx不对女儿周××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周××

乙方:元××

调解及见证人: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马培杰律师(大理)

二0xx年二月十三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五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鉴定此协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订后即可生效,各自妥善保管。

协议内容:

一、关于同居关系

1、 甲乙双方为同居男女朋友关系。

2、 甲乙双方均享有人格自由、独立空间,甲乙双方不得相互干涉

3、 在此协议期间,在不违反以下协议的情况下,若甲乙双方有一方提出结

束同居关系或解除男女朋友关系,需提前申请,甲乙双方共同商讨。

二、关于交友自由问题

1、 甲乙双方均享有自由交友的权利,甲乙双方不得互相干涉。

2、 甲乙双方若交异性朋友,需自动保持距离、掌握分寸。甲乙双方均不可带异性回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若没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3、 甲乙双方均不可与异性有暧昧关系,如果有暧昧关系必须主动交代,以求宽大处理。

三、关于时间安排问题

1、 甲乙双方在时间安排上必须以对方为主导(在安排活动时,如甲乙双方

有任何一方提出安排两人活动,对方必须做第一考虑,再安排其他活动。)

2、 甲乙双方时间自由安排,只需提前通知对方,不得隐瞒,零点之前回家。

3、 甲乙双方周日必须预留时间做家务,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

周日不能预留时间做家务,必须在周日之前把家务做完。

4、 一个礼拜不能超过四次单独外出时间。

四、关于家务问题

1、 家务卫生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打扫。

2、 周一至周六晚饭由甲方主动负责(如甲方有事不能做晚饭,需提前告知乙方)并善后。

3、 周一至周六早饭由乙方主动负责(如乙方有事不能做早饭,需提前告知甲方)并善后。

4、 如果做饭的另一方(例如甲方做饭,提出人为乙方)提出,免除对方哪天做饭,可以不记责任。

5、 周日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家务。

6、 在乙方特殊情况期间,甲方应主动承担家务(尤其是洗衣服)

五、关于吵架问题

1、 甲乙双方从协议生效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吵架。

2、 如遇双方意见不合,发生争执,甲方应主动承担道歉的任务。如果甲方

还想表达自己的想法,必须发生争执20分钟以后心平气和的简单阐述,如乙方表示不愿继续,甲方必须停止。

3、 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任何一方提出停止争执,另一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4、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吵,乙方无法忍受时,有权提出废除甲方男友职位。

六、关于其他事宜

1、 甲方必须义务陪乙方逛街、帮乙方提东西,乙方有人陪同的时候,甲方可以申请自由时间。

2、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对方有权追究做任何处理。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无论对方处理结果如何,都必须记录在册。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5次以上,对方有权废除其男友女友职位。

5、 鉴于乙方之前说过喜欢被甲方照顾,现在甲方非但没有好好照顾,

还经常与乙方吵架;
甲方曾承诺不跟乙方吵架,也没做到,所以在以后同居生活中,如有问题甲方应优先服从乙方意见。

6、 其他未尽约定事宜: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六

程华利男汉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系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林正萍女汉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系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程华利与林正萍在广东打工自由恋爱,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当地举行婚礼,未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有一男孩,名叫程佳庆,因两人在婚后生活中性格不合,经常吵闹,导致感情破裂,经双方协议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协议如下:

1、自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日起,双方不得干涉各自的生活。

2、孩子扶养问题,程佳庆由程华利承担一切扶养义务,林正萍不得承担;
林正萍可看望孩子,未经程华利或监护人同意林正萍不得随意带走孩子程佳庆。

3、财产处理,婚后共装修房子三间两楼(主体是程华利的父母修建),另外厨房主间,猪牛圈五间,共计折价5800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在5800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属程华利与林正萍共同财产由程华利补偿林正萍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一切财产属程华利所有。现根据程华利的经济状况,先支付一万元现金,剩余部分贰万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在这期间林正萍不得追问程华利讨要。林正萍的陪嫁及物品需要带走的一个月内一次性带走,未带走的陪嫁及物品留给程华利与林正萍的孩子程佳庆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程华利、林正萍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七

协议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协议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xx元(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不要约定为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不支持)。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xx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xx元(大写)作为赔偿。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所有。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女方现已怀有身孕,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提前终止妊娠手术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债权债务处理条款: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六、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同意于xx年xx月xx日前搬离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离,乙方可强制甲方搬离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到甲方单位(父母等亲属住处)请求甲方单位组织(父母等亲属)出面协商解决。甲方在居住期间和搬离后不得破坏任何房产及物品,否则,照价加倍赔偿。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xx元(大写)。

八、探视条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儿子)xx次,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才能取得该次探望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九、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协议签订地: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八

协议人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协议人乙方: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不要约定为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不支持)。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 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大写)作为赔偿。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所有。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女方现已怀有身孕,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提前终止妊娠手术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债权债务处理条款: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六、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同意于年xx月xx日前搬离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离,乙方可强制甲方搬离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到甲方单位(父母等亲属住处)请求甲方单位组织(父母等亲属)出面协商解决。甲方在居住期间和搬离后不得破坏任何房产及物品,否则,照价加倍赔偿。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八、探视条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儿子) 次 ,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才能取得该次探望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九、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协

议签订地:(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按指纹印后即行生效,同时本文本使用时应作适当修改,因为要因人而异,否则会吃亏。)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九

甲方: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工作单位(学校):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工作单位(学校):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未婚或属于未再婚的单身,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双方自愿同居一段时间,一方面彼此在生活、经济和工作(学习)上、可以互相照顾,在精神上可以促进双方互相更深层次的沟通。而且两个人可以更容易多积累一些物质及金钱等财富,为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本协议能得到较好的履行,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目的、意义:双方均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把结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静处理,务必珍惜上天赐给彼此的这一缘分。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原则上至双方领取结婚证,二人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自行终止。非正常终止情形(双方没有共同步入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包括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没有结为合法夫妻之情形),下文有详细陈述。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各自承担。

2、同居生活所需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或男女双方按比例承担)。

3、同居生活期间购置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由男方承担或者男方承担__%,女方承担__%(或按双方收入比例承担);此款之费用由女方统一管理使用。且因此部分开销剩余款项形成的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

4、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额负责因采取终止怀孕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女方的误工损失,并应按终止怀孕的次数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因多次引产导致女方不能生育或习惯性流产,男方应与女方结婚或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__元。女方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怀孕,男方不承担女方的身体损伤费(真正签署本协议时,此句应去掉,因为从举证责任上来说对女方不利)。

5、双方均应保证彼此之间相互忠诚,双方均认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方是自己唯一的伴侣,(如若出现与其他异性之间的性行为均应视为违约,且任何一方出现同性恋之情形亦属违约。)。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婚前协议,并按本协议清算同居期间财产,依法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即特别条款所指违约方应无偿赠与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或等值有形财产)。

7、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禁止使用暴力,禁止到对方家庭及成员处、工作单位或学校处寻求帮助,否则视为违约。更不得于户外及公共场所处尾随对方而大吵大闹。同时在双方非正常终止本协议,且在双方妥善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纠葛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包括在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二人同居之时的一些生活细节)。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并致该方严重生活困难。在此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终止本协议,而且还应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并最终结为合法夫妻,否则视为违约,并按特别条款予以解决。

9、本协议履行期间非因对方责任而是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受损害一方所得到各项赔偿金,归受损害人或其亲属。而且对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经济上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帮助。

10、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非因另一方责任而因第三方之故导致死亡,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而且还应给付死亡一方的直系亲属一定的精神安慰和礼节性的经济补偿。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即本协议第三条第5),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经济补偿费____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额的____(建议按30%)的违约金。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7之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____元;情节较为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4、在按本条解决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后,守约方还有权选择按本协议特别条款的规定,处理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即另行要求本协议的违约方承担因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的赠与合同义务)。

五、特别条款:鉴于本协议签订之目的系为双方共同步入婚姻殿堂而准备,正是因为该缘故,双方才有同居的行为,如最终因违约一方的原因双方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违约方在放弃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归属守约方之外,还应无条件支付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也可是价值人民币万元的房产等有形财产,此为违约方在此情形下无偿赠与守约方的财产或金钱)。本条款在本协议非正常终止(即二人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以外的情形)时生效。另外考虑一方有可能无限期的要求延长本协议,故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两年之内双方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亦应自行终止,由不愿结婚的一方承担本条款约定的因附条件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补偿守约方的经济责任。同时前述一、二、三、四条款有与本条款因理解上的原因而产生的冲突时,以本条为准。

六、案件管辖。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____法院管辖(不要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最好是守约方户籍地)。

七、附则: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是在无任何外在压力、胁迫情况下签署的,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双方选择是否去公证)。

男方:(签名并按指纹)_____年__月__日

女方:(签名并按指纹)_____年__月__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十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及子女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柴鸿运律师: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核心摘要: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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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

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 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综上,关于非法同居法律关系处理应有别于婚姻法,但又不能脱离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笔者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宜。

柴鸿运律师:男,汉族:河南省民权县人,具有法律学、会计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06301040112、律师执业证号:16301201220299667。曾经在中国水利电力工业部第四工程局、青海海山轴承厂从事机械设备管理的技术工作十余年,后又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长期而多领域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现在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本律师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为职责。

柴鸿运律师: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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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同居关系如何解除,实践中,均是参照婚姻关系的解除办理。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二:其一,协议方式,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其二,诉讼方式,即一方将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对于同居关系案件的解决,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 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而《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此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本文中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主要是解决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

根据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和20xx年修改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对事实婚姻的立法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具体讲,即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如符合登记结婚条件,那么法律承认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法律认可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田丰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本人擅长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希望能为遇上麻烦的您提供最大的帮助,您可以免费当面或电话(18608577762)向我咨询,我将会仔细、耐心的为您解答。我的服务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于事

田丰律师:非法同居算不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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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婚姻家庭律师田丰解答: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那么非法同居的双方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2、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即两次婚姻均经过婚姻登记)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过法律手续的事实婚姻),都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3、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4、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在同后期间生育子(女)名__________,现经双方协商,由甲方负责抚养。

二、乙方有权依法对子女行使探望权,但是探望前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且不得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壹仟元)用于子女生活开支使用。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支付的子女抚养费用于其他开支。

五、如遇子女上大学、重大疾病等原因,乙方应当与甲方共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每月支付的抚养费)。

六、子女姓为__________,双方对此日后不得提出异议。并且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姓名。但子女成年后,有权按子女个人愿意变更。

七、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十二

协议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协议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

女儿_____由_____抚养,儿子_____由_____抚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所得房产位于xx路xx号,面积约xx平方米,折价人民币圆整(¥_____元),现协商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见清单。

2、同居期间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若有债务_____元以下,由双方分担,超过部分由男方承担。

五、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应尽快购置或租赁房屋或应乙方要求时搬出现房屋。

六、探视条款: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探望的时间和地点不受限制,但不应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如必须协助一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产权登记、过户等)。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机关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人: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十三

男方:_________,男,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女,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对他人负责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持互不伤害的原则,决定同居。现为了保护男方和女方在同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同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同住。

第二条 财产的处理

每月领取工资后按双方工资比例提取各自实收工资的________%作为储备金,剩余工资可各自保管并享有完全处分权。

前款所说的储备金除经双方协商同意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储备金应当单独存入经双方同意办理的银行卡中,并由____方保管。

第三条 家务活的分配

所有的家务以双方共同承担,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为原则。在一方确有困难且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完成部分家务,但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生活费用的处理

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费用按照双方的工资比例平摊。用于娱乐、休闲、过节等特殊情况需要花费的费用可根据具体情况各自予以支配或aa制,若有分歧以协商解决为主,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取消产生争议费用的事项。

第五条 用于双方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按照工资比例共同承担;一方为满足自己需要而产生的债务由该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同住期间遇到重大、复杂、疑难的事情需经双方协商决定,若任何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决定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另一方愿意共同承担的除外。

第七条 双方因自愿分手结束恋爱关系或自愿解除本协议的,以任何一方提出此要求时的储备金数额为限按提取时的工资比例予以返还。前款所说的储备金仅指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储备金。

第八条 若同住期间因男方的行为导致女方怀孕的,男方因以尊重女方的决定为原则与女方协商解决怀孕问题,协商不成的,以女方的决定为准。

第九条 女方怀孕后(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因男方的原因致使双方结束恋爱关系或男方提出分手的,女方有权要求男方予以赔偿。赔偿费用以因怀孕造成的直接损失和第三条中约定的储备金为限。

第十条 本协议的期限为三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的期限。

协议履行期间对协议内容异议,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任何一方可以主动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予以补充或修改,次数以两次为限,补充或修改后的内容经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向某某,女,汉族,1976年1月5日出生,住,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鲁某某,男,汉族,1975年3月16日出生,住,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1996年开始同居,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为双方的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并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一方不得干扰他方正常生活。

双方同居期间共生育三个子女,长女鲁某云、长子鲁某强已经成年,无需抚养,次女鲁保群现年17周岁,双方协议与甲方共同生活,乙方每月30日之前应当向鲁某群支付抚养费人民币600元,至鲁某群成年并完成学业时止,抚养费的给付因发生特殊情况时,可以适当增加。

甲乙双方于年购买了位于地基一块,面积160平方,协议由甲方管理使用,共有的位于龙塘村民委员会寒婆岭村民小组4号的房屋四间,面积平米,由乙方管理使用,上述共同财产百年之后,由长子鲁某强继承,甲乙双方应妥善管理,合理使用,不得擅自处分。

双方同居期间无共同债务,各自负债,自己承担。

上述协议内容,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履行,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守约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赔偿。

因履行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镇雄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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