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14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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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一
一、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当日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静,不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
三、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食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开始前和结束后,学生都要检查桌上的仪器有无丢失和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汇报给实验指导教师。
五、做实验时,不得擅离自己的座位,不得动用其他人桌上的实验器材,要在认真阅读实验手册的基础上,按步聚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详细做好实验记录。
六、遇有困难或问题,应举手向教师询问,凡违反实验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的实验器材一律赔偿。
七、实验时应爱护仪器,节约用电或其他物品。若损坏仪器,应照价赔偿。
八、实验完毕后,要把仪器整理归位,桌凳排放整齐,填写分组实验记录本。经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加强实验安全措施,落实、完善各种安全设备,加强安全工作。
十、认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帐物一致,学期及学年结束清点一次,并将清点情况报主管部门。
十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有关教师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二、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定期检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况,定期更换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十三、经常检查实验室电源及电器设备,保证电源及电器设备安全、完好。无人时,要关闭用电电器、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十四、下课后关闭门窗,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严禁私自夹带实验室物品出教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二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
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
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
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
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
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三
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学校教职工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实行岗位责任制。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教研组组长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的技术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各教研组组长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实验、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和应急突发事件方案,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学校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凡经上级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落实管理工作。待重新通过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实验室主管领导的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四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
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五
第一条、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以预防为主,各实验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条、对新调进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设施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须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条、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要详细记录,归档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保卫处和教务处要负责监督。
第五条、保证实验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准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第六条、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细菌的实验,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指导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第七条、实验室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第八条、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保证随时可用。
第九条、离开实验室,要关好实验室门窗,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第十条、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整洁。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六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1.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1. 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1. 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 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 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 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 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 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 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 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 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 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 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 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1. 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 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 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 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 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 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 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 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 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1. 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 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 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 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 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 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 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 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 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 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1. 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 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 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灭火器灭火。
1. 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 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1. 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 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1 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 x-ray, 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 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 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 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 )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1. 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 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七
一、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落实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三、 实验室内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四、 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经常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遇到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五、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
六、 大型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使用登记手续。
七、 下班前管理人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
八、 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自行车和家具等。
九、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八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9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
关门、窗,水、电、气;
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
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 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5.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
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6.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6.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
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7.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8.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
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8.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
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8.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九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十
为确保实验室相关设备正常运转,相关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整个实验室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现作如下规定:
1. 进入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随意或擅自操作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
2. 实验室内一律严禁抽烟,吃东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实验情况除外). 3. 操作使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前,务必阅读了解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使用事项,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人身伤害。
4. 实验室电源电路属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用,严禁随意更改变或更电路设计功用,连接大功率用电器或挪作他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5. 实验室内所设相关气源,水源及相关管线,实验室人员应不定期对室内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功能失效,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现相关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置。
6. 实验室使用或存储的化学药品及试剂,须做好相应标识并按药品及试剂特性于划定区域按规定条件存储放置。非相关人员严禁随意止取用。
7. 实验人员使用相关化学药品及试剂前应详细阅读相关药品及试剂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规定指定位置处进行实验,试验后废液应集中收集并作做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8. 实验室内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放置划定区域,不得堵塞或占用,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有效性。
9. 实验室钥匙应由专人统一负责掌管,非实验室相关人员不得拥有实验室钥匙,避免实验室物品遗失事件发生。
10. 每天实验室相关人员下班离开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实验室内水.气.电源等情况及门窗,无疏漏后方可离开。
实验室
二零一一年九月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十一
一、机械加工实验室是进行学生实习实训、技能考核、生产及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及卫生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
二、凡进入本实验室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或军训服);
必须戴安全帽(女生务必将长发挽入帽内);
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三、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熟练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务必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安排,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中要服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加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串岗,严防多人同时操作车床;
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
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响声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加工工件交指导老师测量并打分,做为本次实习的成绩;
将本次实习实训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
须留相应学生对车床及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车床清扫及保养。
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十二
1.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全部实验技能,熟悉所管药品、仪器、试剂、模型、标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维修的方法。
2.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药品、试剂、标本等的添置、采购、验收、保管、使用、赔偿等规章制度,严格领取手续,严防爆炸、烫伤、烧伤、腐蚀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合理摆放物品,保证两室清洁、整齐、取放方便。必须做好仪器、标本、模型、器皿等的整洁、保养工作,做到无尘、无锈、无虫蛀,标签分明,分类合理。
4.实验前要认真为教学人员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标本等,实验时,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按操作规程做好实验,防止学生损坏仪器或发生事故。
5.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理化生三科任课教师利用仪器、实验设备开辟第二课堂活动和特长兴趣小组的各种活动。
6.每学期开学前对生物学科一学期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缺少的仪器、药品、标本等制定购置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勤部门应及时采购、补充。
7.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特别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妥善保管。
8.实验管理人员要自觉坚守岗位开展工作,保证教学需要,接受教务处领导,期末做好实验工作总结。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十三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a、管理
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
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
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
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b、使用
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
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
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
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
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
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
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
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十四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
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
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
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
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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