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旅游节应急预案(9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7 06:2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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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旅游节应急预案(9篇)(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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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节应急预案篇一

1.1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漳州开发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旅游行业应急能力和整体防范水平;
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提供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保障旅游团队和旅游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漳州开发区旅游形象,促进全区旅游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旅游条例》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20xx年春节系列活动期间应对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1.3.2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交通等安全事故,包括:在春节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落水、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交通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以旅游人员(包括团队游客、导游和散客等)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

1.4.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由文化与旅游发展局(以下简称文旅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文旅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管委会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1.4.4分级负责。文旅局必须准确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见附件1)、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明确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责任、权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以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把握最佳应急处置时间,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

2.1组织机构

在20xx年春节期间,设立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旅游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文旅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见附件2)

2.2工作职责

2.2.1在20xx年春节活动期间,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区、跨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
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
处理其他相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2.2.2具体分工安排。

(一)文化与旅游发展局负责活动方案的策划、协调、组织和宣传工作。

(二)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开发区主要领导及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负责开发区南滨大道沿途工地的管理,特别是土方车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四)党群工作部负责开放海天灯塔、南炮台,并负责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重点要做好海天灯塔安全管理工作,塔上人员控制在20人以内。

(五)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客运站监管,协调厦轮总、海达、长海、安达等运输单位保证运力。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小摊小贩,文明经商。

(七)社会发展局负责组织各社区按照节日活动安排在黄金海岸开展文艺表演,并协调借用社区农业器具用于展示民俗文化。

(八)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山地生态园景区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维护景区公厕卫生;
确保山地生态园物业、水、电、场地布置可供正常使用;
协调溪潭茶楼木屋用于闽南民歌对唱活动;
负责黄金海岸音乐喷泉在节庆期间按要求开放。

(九)教育卫生局负责提供相应医疗保障,尤其是眼科医生,做好中毒事件和游客突发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双鱼岛开发事业部负责节庆期间双鱼岛展示馆的正常开放。

(十一)公安分局(含边防、消防)负责节日活动期间安全保卫、烟花爆竹爆炸、火灾和综合应急抢险工作。

(十二)置业公司负责确保黄金海岸景区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维护景区公厕卫生;
黄金海岸水、电、场地布置可供正常使用;
确保黄金海岸夜景灯亮灯至23:00;
临时开放黄金海岸咖啡厅用于主题摄影展物品的夜间存放;
临时开放演艺广场配套用房和主广场商铺两处作为烟花销售点;
加快黄金海岸在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负责协调在怡心天地选择合适场地作为民俗文化活动组委会临时办公场所。

(十三)长海公司、海达公司:保证节庆期间高峰期运力,确保春节活动期间海达滚装船在20:00前、长海客船在23:00前能与厦门保持通航。

(十四)安达客运:增开临时旅游专线,线路经过客运码头、怡心天地、南炮台、黄金海岸等景点。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3.1.1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a.旅游团队或散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与教育卫生局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b.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检查旅游团队及散客用餐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决定启动漳州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3.2.1雨天路面湿滑、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文旅局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同时提醒旅行社不要组团前往危险地区进行登山等风险较高的旅游活动,合理疏导,及时告知,做好恶劣天气的安全预警,确保不发生事故。

3.2.2春节有关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服从文旅局的统一指挥,疏导人群,必要时停止接团活动,妥善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管委会领导事件有关情况,决定启动

漳州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2.3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伤亡事件,文旅局要协助外事办、台办的有关人员除积极采取救援外,应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台港澳地区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3.3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领导小组应配备24小时值班的手机,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4.2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管委会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4.3领导小组接到重大以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管委会,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以书面上报。

4.4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协助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活动和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5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人员伤亡(中毒)事件,领导小组应同时报告所在地台办、外办、侨办和市旅游局。

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市、县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营造愉快和谐的节日旅游气氛,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镇旅游安全、稳定、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20xx年春节期间应对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以旅游团队人员(包括游客和导游等)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

为加强春运期间旅游工作的领导,确保春运旅游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成立以春节值班领导为组长,值班人员为成员的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我镇发生涉旅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一)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措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旅游团队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旅行社、酒店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与镇卫生院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镇旅游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镇旅游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旅游局报告并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检查旅游团队用餐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

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1)督促旅游企业做好因恶劣天气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合理疏导,及时告知,做好恶劣天气的安全预警,确保不发生事故。

(2)春节有关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服从镇政府的统一指挥,疏导人群,必要时停止组接团活动,妥善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3)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伤亡事件,有关人员除积极采取救援外,应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及时上报,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镇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旅游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瞒报、迟报信息,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或产生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三

为保障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提高处置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龙门古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古镇景区范围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件。

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或5000万元至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9人死亡,10-49人重伤,或者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2人死亡,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以人为本。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二)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社会救助力量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组织和调配。

(四)分级负责。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

(五)依法规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妥善处理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由于龙门古镇景区采取“景镇合一”管理原则,因此成立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景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景区管理局局长马骏兼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局长李卫锋兼任,成员龙门镇办公室、景区管理局、龙门镇各村支书,龙门溶洞,新龙门客栈,和润居,滨江客栈,康源公司、龙门方舟、龙门山庄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部门: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由龙门镇办公室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区安全监察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收集掌握景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供领导决策;
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旅游安全隐患及险情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区安全有序。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及时掌握旅游安全事故动态,根据指挥部部署,协调救援力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三)现场应急救援组

组长:由各村干部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封闭事故现场及相关游览区、景区点,同时配合安监、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有序开展救援行动,确保应急救援任务顺利进行。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应急救援中的物资器械供应、运输以及伤员的救护、后送。负责统一安排应急救援车辆,保证救援车辆的调配使用。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镇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救援事件的实事报告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六)调查处理组

组长:由旅游管理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展开调查,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一)加强值班。景区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以及安全救援应急联络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要切实安排好旅游旺季及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随时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做好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按要求上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应急处置。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四)认真履行职责。应急处置办公室、各职能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调配人员、车辆以及救援物资、器械,听从指挥。

(五)做好协调组织工作。遇有其他紧急情况,由景区管理局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单位,对安全事故可能波及的景区或景点的游客,及时组织转移、疏散,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施救,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一)安全监测。景区指挥部应建立统一的旅游安全信息体系,完善旅游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加强旅游安全日常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不断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在发现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时应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应对。要及时采取措施,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整改、处置,控制旅游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

(三)预警发布。旅游安全预警处理应遵循速度、质量、效率的原则。景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并提出需发布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报景区指挥部审核后,由景区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事故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旅游局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旅游局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死亡人数、遇险人单位、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和变换、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旅游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一)先期处置。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所属单位应当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布置的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所属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对于旅游安全事故,景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派遣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

1、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对较大事故,启动ⅲ级响应,由芦山县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对一般事故,启动ⅳ级响应,由龙门景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处置的需要,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龙门镇景区指挥部同意后,景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迅速到位,在景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旅游安全事故随着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报景区指挥部或上级指挥机构审定,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对于先期处置及时有效,事故的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形成进一步扩散的,经指挥机构审定后,可降低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完全消除后,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特别重大、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较大旅游安全事故由市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由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旅游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由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撤离现场,恢复旅游秩序。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明确责任。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四

春节将至,为营造和谐、有序的景区环境,确保景区文物和游客、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春节期间景区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动员各科室各部门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一线、深入景区。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以防恐、防暴、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拥挤踩踏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针对“三孔”景区春节期间假日旅游的特点,密切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孔德平

副组长:

成员:

根据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和突发情况,随时启动《曲阜市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文物景区突发安全事件,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指导协调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急救工作。

2、安排专人坚守,配齐无线通讯等设备,确保上下内外联络通畅。做好与上级各部门及相关应急单位(公安、医疗救护、消防)的对接工作,根据突发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并积极协助各工作组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各科室、各部门职责

值班人员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做好文物景区春节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

1、根据春节期间游客激增实际,要严把“进门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检票、安检程序进行人、物查验,严禁游客将烟花爆竹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物品带入景区。根据游客入园情况及景区最大承载量要求,适时控制游客,特别是曲阜籍市民免费参观的入园数量,并提前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

分管领导:韩凤举、柳枫

责任科室:门禁票务室、三孔旅游服务公司

责任人:杨彦海、张伟、尹洪福

2、“三孔”景区负责做好游客疏导、安全疏散工作。在游客拥挤的情况下,及时开启孔庙东华门、西华门、仰高门及孔府前上房中门穿堂,适时开放孔府西三厅成衣房前门作为应急通道,疏散人流,以防踩踏。

分管领导:韩凤举、胡涛

责任科室:孔府管理处、孔庙管理处、孔林管理处、消防保卫科

责任人:夹纪坤、谢金国、李玉国、牛春鹏

3、外围文物开放景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和游客疏散方案,切实将文物安全、游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周鹏、李玉春

责任科室:外围文物管理处、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责任人:张富勇、田树标

4、景区显要位置设立安全宣传栏,宣传治安、安全生产知识。景区易拥堵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危险地段划刷警戒线,强化游客的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张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朱万东

5、各景区管理处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各要道口、应急出口设置标识并安排专人值班,疏导游客或对突发应急事件及时进行处置,遇突发状况及时上报局总值班室。

分管领导:周鹏、韩凤举、李玉春

责任科室:孔府管理处、孔庙管理处、孔林管理处、外围文物管理处、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责任人:夹纪坤、谢金国、李玉国、张富勇、田树标

6、节前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接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清场排查,随时关注孔明灯等可燃物景区坠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分管领导:胡涛

责任科室:消防保卫科

责任人:牛春鹏

7、要对景区内文物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施工场所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分管领导:刘爽、柳枫、胡涛

责任科室:行管科、消防保卫科、古树保护科、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

责任人:彭保健、牛春鹏、宋武、孔祥民

8、要做好门票销售和入园游客汇总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客流量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受理游客咨询,全力化解和避免各类投诉事件。

分管领导:韩凤举、柳枫

责任科室:门禁票务室、三孔旅游服务公司

责任人:杨彦海、张伟、尹洪福

9、相关科室制定各自应急预案,报局总值班室。办公室和局总值班室协调督导各科室、各部门工作,遇突发状况及时报带班领导。

分管领导:张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朱万东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五

为确保春节期间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快速高效,有力有序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适用于我县春节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确保平安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

(三)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预防与控制并重的原则。

(一)领导机构

成立蒲城县春节期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成员:各镇、城关街道办、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苏永德兼任,副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李亮担任。成立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安局二楼指挥中心。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立即到指挥部集合,对突发事件进行研判,并指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工作;
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指令;
负责收集和汇总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办公室电话:7261697)

(一)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处置程序;

(二)县委、县政府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置工作。

春节期间如需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当天值班县长担任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
分析、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和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部署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并随时与领导小组联络,及时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指示;
涉及重大决策应先请示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事故责任主管单位局长担任。

根据处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一)抢险救援组:由事故主管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局、消防中队参与,其它相关单位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配合,负责组织对事故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清理现场,抢救运送受伤人员等。

(二)医疗救护组:由卫计局局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确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
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三)警戒保卫组:由公安局局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群众疏散、秩序维护,事故现场警戒及人员撤离区域的安保,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办主任任组长,负责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决定、指令及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的协调联络。

(五)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的供应、道路抢修、水电畅通及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六)善后稳定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具体负责事故善后工作及周围群众和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媒体联络组:由外宣办主任任组长,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外来媒体的沟通协调和接待工作,确保报道内容客观真实。

(八)事故调查组:由事故主管单位牵头,监察局、公安局、工会等部门配合,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落实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一)各涉及地质灾害、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工地、锅容管特、动植物疫情、环境监测保护、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城市管网、森林防火、食品安全、旅游景点、城区缓堵保畅、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等监管的行业部门和镇(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按照各自专项或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举办大型集会或庆典,按照“谁主办、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者要报本级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并先期制定相应活动应急预案,确保防范和应急各项措施到位。

(三)孙镇旅游景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严格按照《蒲城县孙镇旅游景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件规定组织处置。

(一)各镇、街道办、部门主要领导是春节期间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安排好本镇、本部门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上情下达通讯畅通。

(二)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统一口径。启动应级响应后,接到通知的单位城区需在2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城区外需在4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

(三)各成员单位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力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影响的,由组织、纪检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实施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部门春节应急预案,预案报县应急办备案。

(五)此预案由县应急办负责解释。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六

为贯彻省、市旅游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春节旅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旅游接待的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秩序、畅通的交通和优质的服务,实现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确保游客在泰宁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猪年新春,制定本预案。

总指挥:江东斌

副总指挥:叶德松

成员:

应急指挥部负责根据景区接待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县的要求,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间,做好总协调调度;
指挥部下设两个团组7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本预案工作,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小组、团组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金湖、猫儿山、泰宁展示中心景区值班

组长:叶德松

副组长:江传贵

成员:

黎志凯官玉琴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协助做好临时停车场、金湖游客中心候船室、售票窗口、游船码头和甘露寺、陆地一线天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维持和游客疏导工作。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二)上清溪、状元岩、九龙潭、明清园景区

组长:陈宁璋

副组长:邹炎宝

成员:廖世静邹健斌林银山肖盈华

陈慧华罗丽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督促畅通工程、长兴服务区管理措施落实,协助协调秩序维持。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尤其要督促落实上清溪旅游公路行车和竹筏营运安全措施落实。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寨下大峡谷、李家岩景区值班

组长:林志军

副组长:江立新

成员:李星文余菲余丽琴潘巧梅邹珊珊

工作职责:

1.做好景区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落实景区旅游安全措施。

4.协助景区维持好停车及游览秩序。

5.督促做好景区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四)旅游质量监督

组长:廖芳德

成员:翁国新李淑凤于淼杨小斌廖艳梅梁仙娥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导游服务的调度协调工作。

2.加强旅游宾馆、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安全检查。

3.加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管。

4.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打击炒房囤房、哄抬价格、欺客宰客、恶性杀价、无证导游、索要小费、减漏景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

5.实施质量投诉流动受理,及时受理和处理游投诉;
做好假日行业监管与质量监督报告。

(一)宣传营销

组长:黄小荣

副组长:肖求文

成员:洪秀娟严晨星江茂洪江泽生蔡文丽

林煜

工作职责:

1.负责假日期间自媒体旅游攻略等资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

2.在古城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印制和发放旅游服务指南宣传单,发布旅游资讯和引导资讯,火车站由古城公司、旅游集散中心做好咨询服务。

3.做好假日旅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做好网络游客数据分析。

4.提前做好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分析,于正月初六下午交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小组。

(二)景区监控

组长:曾凡人

成员:卢阳钦贾雯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各景区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景区接待各小组负责人联系。

2.对景区接待秩序进行重点监控,出现游客滞留时,及时通知景区在各卡口控制游览车辆进入,协调做好分流调度。

3.为领导远程调度指挥做好视频、通讯等条件准备。

(三)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黄兴学戴先安邹美容

成员:詹碧霞付刘娘罗滨杰肖群

冯清根李树仁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县领导督查调研工作。

2.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见附件:2019年“春节”假日旅委会机关值班安排表)

3.协调做好景区值班人员工作车辆平台租车手续办理。

4.做好公务接待与协调对接工作。

5.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流量、火车站客流量,宾馆住宿情况、汇总假日旅游相关分析报告、数据。春节假日旅游接待总结应于正月初七报县委、县政府。

6.按照国家、省、市旅游部门的要求,做好假日旅游数据、信息的直报和预报工作。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七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预防为主,有效控制;
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成立城管执法局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许传军

副组长:黄军明、汪剑锋、冯建丰

成员:冯旭惠、汪业宏、洪跃田、邵名鸿、胡骏、章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黄军明任办公室主任。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需要,领导小组随时调集人员、物资等,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一)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长:黄军明

成员:冯旭惠、章辉

工作职责: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冲洗、机扫、人扫、洒水力度;
对城区市政设施及环卫基础设施、环卫车辆等进行日常杀菌消毒;
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
做好废弃口罩的收集处理;
对公司口罩发放和环卫工人佩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市容市貌整治组

组长:冯建丰

成员:执法大队人员

工作职责:科学合理安排执勤力量,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店经营、流动摊点、促销摊点等的管控工作,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主次街道、居住小区周边等占道(流动)销售活禽等违法行为易发区域的执法管控,及时发现、查处取缔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会同城市管理股动员沿街企事业单位和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和标语,利用执勤车辆巡回播放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三)12319接线组

组长:冯建丰

成员:胡嫦、指挥中心坐席员

工作职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流动摊贩、出店经营、流浪犬、垃圾清运不及时等情况,及时转派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军明

成员:汪业宏、冯旭惠、邵名鸿、章辉、琚长海、刘艳

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办公区域日常消毒工作;
负责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和足额发放;
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和到访人员体温监测工作,加强重点地区人员信息摸排、报送工作。

(五)工作督查组

组长:黄军明

成员:洪跃田、章辉、琚长海、刘艳

工作职责:对各组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部门根据防控工作要求,每日报告重点地区人员信息摸排情况,一旦发现涉疫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报告,局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股室、局属各部门在应急防控期间要充分发挥本级领导作用,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管控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各股室、局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全面落实物资储备、经费落实、疫情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发挥有效。

(三)严肃纪律,加强值守。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中当先锋、作表率,切实做到“十个带头”(带头执行防控政策,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带头减少聚会聚集,带头减少外出活动,带头服从基层管理,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开展环境整治,带头坚守工作岗位,带头服务人民群众)。要带头做到“两不一少一倡导”(不串门、不聚集,减少外出,倡导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拜年)。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做好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春节期间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出县,原则上不出省,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禁止出境。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结合上级文件等要求,着力推动旅游景区工作,按照“限量、错峰”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流高峰期间北镇庙、鼓楼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应急新冠肺炎防控预案小组成员:

组长:周大利

副组长:韩东

景区负责人:周大利

成员:高云英、孔德金、王儒宏、渠波、刘昌、彭智明

景区安全保卫组长:高云英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成员:刘昌、彭智明、刘钺、王艳萍周健、陈洪岩、陈妍、杨丹

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员工管理,确保景区安全。

两节期间员工上班必须扫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

2.禁止上班期间人员聚集聊天,员工交流时要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3.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对不履行防疫工作,不配合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的员工按严重违纪对待。

4.细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

游客排队购票,加装一米隔离线实行隔离,游客佩戴口罩入景区,扫描“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如果扫描发现红码,或体温检测出现发热人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5.游客游览流量管控

景区每天最大承载量控制在1000人以内。

6.加强景区售票防控管理

避免不同环节排队人员的交叉混杂,加派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加强引导,游客保持2米游览间距,必要时增加广播提醒等方式,提醒游客做好自身防护。重点做好景点区域的人流监测和引导,杜绝人流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

7.每日对场所进行两次消毒工作,保障游客游览安全。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8.公用卫生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9.景区分别设置一个出口,一个入口,出入分开,配备必要的人员,及时做好现场游客疏导,规范景区游览秩序。

旅游节应急预案篇九

为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文化旅游系统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确保文化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精准实施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常态化防控策略,及时发现、依法高效处置文化旅游系统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规范做好疫情报告、控制、救治等工作,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突发疫情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文化旅游系统不发生疫情事故。

适用于指导全县各类文化场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ktv)和游艺娱乐场所等文化旅游行业在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制。

成立文化旅游系统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祖华

副组长:袁美英、肖云华、方菲、廖倩、段绍书

成员:刘兰英、周翔、郭艳红、文雪芹、郭琳、李鑫、倪伟、郭平、袁冬根、谢玉静、汤小华、钟艳、钟爱群、冯建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的传达部署、对外信息统一反馈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领导小组各副组长按照分工,督促指导所分管业务股室、挂点联系局属各单位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各文旅经营单位均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具体负责涉及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10人以上的(含10人)文旅经营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组,下设医疗保障、后勤安全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10人以下的文旅经营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工组织做好医疗保障、后勤安全保障、消毒等工作。

(二)精准启动相对应应急响应措施。

文化旅游行业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启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相关应急响应。

1.出现散发病例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所在社区(村居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初步排查,并视情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如实报告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楼层(包厢)、参与游玩项目、乘坐旅游包车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各场所、食堂入口和旅游包车门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和消费者加强手部消毒,注意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保持与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2.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区域实施硬隔离。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各文旅经营单位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3.旅行社组团行程中出现可疑病例的应急处置措施。

旅游团行程中出现发热人员时,全团暂停行程,就地观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配合卫健部门对发热病人进行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健部门意见,确定其他人员是否继续行程。

(三)经评估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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