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合集),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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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篇一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三定方案”文件规定,全区区农林局是主管全区农业、林业工作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和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
农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的构成 包括以下18家预算单位:
1、行政单位2家。为区农林局本级(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 家:金东区农科所、奶牛良种繁育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家(金东区农技中心招待所),区森林公安局。
2、事业单位16家。区农林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家(其 中农林执法大队、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是参公单位),乡镇动检站4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家,为区畜牧局(含差额补助事业单位1家:金东区畜牧兽医联站);
区农机总站。
(三)编制人数
1、编制情况。2018年区农林局部门预算的单位编制人数为96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9名、事业编制54名。
2、实有人数情况。在职人数83名,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数21名、事业在职人数50名;
退休人员44名。
二、2018年主要工作
(一)集聚“一区一镇”优势,加速一二三产融合。进一步集聚源东蜜桃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和金东区城郊蔬果产业集聚区优势,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相互融合,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8年建设2个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创建4个规模适度、设施装备齐全、品牌影响力大、产业融合紧密的精品农业示范基地,重点推进江东婺州蜜梨架式栽培和江东果蔬集散中心项目,有力推进一二三产融合。
(二)加强新品种引种示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为了尽快解决当前生产成本高,增产不增收等问题,适应当前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调节供需矛盾。2018年将在果蔬品种改良、引种试种、适度示范推广等方面下功夫;
强化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加大推广网式繁育防控柑橘黄龙病等绿色防控设施建设;
通过设施提升和肥水管理提升,产出优质农产品;
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形成基层农业带头人示范带动效应。
(三)推进平原绿化彩化工作,构筑生态廊道生态屏障。2018年做好平原绿化彩化工作,力争全年完成平原绿化彩化面积1400亩以上。同时在浙中生态廊道金东段主廊道(东阳江、武义江)沿线完成7公里彩色林带建设,绿化彩化面积达500亩以上,有效构筑浙中生态廊道生态屏障。
(四)培育扶持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打造区域品牌。培育源东蜜桃、婺州蜜梨、江东草莓、东孝无花果、曹宅葡萄、澧浦金年火腿等有一定基础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逐步实现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等区域性品牌农产品。出台相应的农业创牌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特色农业品牌。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有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夯实农业品牌建设基础。
(五)深化美丽牧场建设,实施“清洁田园”行动。按照“场局布局合理、外观立面统一、设施制度完善、存栏总量控制、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等“八统一”标准创建美丽牧场,做到全面完成美丽牧场异位发酵床建设,引导推广畜牧养殖防臭技术应用,全年力争技术应用覆盖1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面实施““清洁田园”行动,创建“美丽田园”。持续推进全区农业设施用房标化、美化建设,坚持“拆除一批、改建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原则,规范建设“统一立面、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的架空仿木环保小木屋。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确保年回收率75%以上。探索农林业秸秆废弃物回收模式,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消除经济薄弱村。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通过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涉及村每年通过物业获得资金收入,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薄弱村。
(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成廊道”总体要求,依托金东“两江八溪”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围绕“生态秀美、产业绿美、生活和美”目标,大力推进“两江休闲绿带”,着力优化金东浙中生态廊道建设政策环境,以工业化理念谋划生态廊道项目,在主廊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提前谋划可用土地空间,让政策引项目,让土地等项目。认真谋划项目,以东阳江北岸塘雅万亩田园综合体项目为重点,以农业为基础、科技为支撑、文化为纽带、旅游为特色、产业兴旺为目标,规划建设“三园三区”,即: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融合生态、人文、产业立体式发展,与对岸的金华花卉生态示范园遥相呼应,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成为金东践行“都市大花园”战略的先行示范。
(八)结合农林各线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财务审计;
组织参加各类农林展会,搭建农产品贸易平台;
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普查及防治、森林与野生动物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物种保护、森林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植树造林、森林多功能开发利用等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农林工作任务。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工作安排,区农林局2018年部门预算是依据《预算法》和区级预算编制政策,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为全面履行区农林局职责,保障2018农林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由纳入区农林局部门预算的18家预算单位组成的综合财政收支预算。
(一)编制原则 一是整合项目,保障重点。根据2018年区农林局工作目标,区分轻重缓急,整合项目支出,切实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支出需要。
二是科学合理,完整有效。预算编制以本区农林业发展和履行部门职责的需要为依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是注重绩效,厉行节约。明确项目支出的预期绩效目标,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预算收入13774.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1033.09万元,增加8.11%,主要是新增薄弱村补助50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防治714万元等。
2、支出安排情况: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预算13774.57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增加8.11%,增长原因与收入增长原因相同。
(1)按预算单位支出分类,其中:区农林局本级(含下属10个事业单位,农科所、农技中心招待所、奶牛繁育场)支出11333.73万元,占总支出的82.28%;
区畜牧局1973.97万元(含下属4动检站、畜牧兽医联站),占总支出的14.33%;
区农机总站支256.56万元,占总支出的1.86%,区森林公安局支出210.3万元,占总支出的1.53%。
(2)按支出用途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932.43万元,占总支出的14.03%;
项目支出11842.14万元,占总支出的85.97%。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规范支出标准。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7万元,比2017年下降17.87%主要是:
1、出国费用安排0万元。
2、接待费安排6.1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加25.6%。
3、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25.6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下降 23.03%。
4、会议费安排21.7万元,培训费用安排43.4万元
三、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1842.13万元,一是用于农林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金东区农科所、金东区奶牛良种繁育场、金东区畜牧兽医联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金东区农技中心招待所事业运行经费。二是用于区农林局本级及17家二级预算单位开展各类农林政策性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态循环农业、农林有害生物防控、畜禽专项整治、薄弱村转化、现代农林业发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森林消防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一)专项公用类621.72万元。
1、下属事业单位经费补助专项210.9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4家事业单位人员,其中金东区农科所事业运行经费126.81万元、金东区奶牛良种繁育场事业运行经费26.72万元、金东区畜牧兽医联站43.33万元,农技中心招待所差额事业经费14.04万元。
绩效目标:解决下属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彻底解决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
2、专项业务费282.8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94万元了;
信息网络维护费42.32万元,一事一议、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经费25万元,农业专项管理经费33万元(含项目审计费、绩效评价费、培训费、编外人员工资等);
农机总站房屋修缮23.5万元,其他65万元(能源办工作经费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经费15万元、退伍士官工资福利7万元、生态廊道办工作经费40万元)。绩效目标: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产品监测日常管理工作、农林项目专项管理工作等正常运行;
保证农林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农林信息宣传、交流、营销平台正常运行。使之逐步向规范化、安全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通过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加强农村干部对财政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支农政策。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审计经费预算30万元。农村财务三年一轮审170个村,每村500元共85000元,会议培训等经费15000元;
区农村集体“三资”办聘用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5万元,乡镇代理中心聘用人员15人,考核奖金每人1万元,共15万元,两项合计30万元。
绩效目标:确保农村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正常规范运转,稳定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聘用人员队伍。
4、农产品营销补助专项98万元。主要用农林展会经费。绩效目标: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农林展会,搭建农产品贸易平台,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品牌宣传,从而促进金东现代农业发展。
(二)发展建设类11220.42万元
1、民生事业类专项5360万元
1.1村级物业经济(经济薄弱村补助)预算5000万元。①乡镇(街道)消除薄弱村项目补助4175万:167(村)×50(万元)×50%=4175万元。②村级组织运转补助571万:按2016实际补助841万元算减去2017省级补助270万元,区级应补571万元。③曹宅镇9村联建潘村农贸市场区配套144万元:依据《关于2016省级财政扶持村级物业经济项目立项的通知》(金东农林[2016]144号)。④岭下镇7村联建厂房区配套110万元:依据《关于2015省级财政扶持村级物业经济项目立项的通知》(金东农林[2016]115号)
绩效目标: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通过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确保项目涉及村每年通过物业获得资金收入,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薄弱村。
1.2农村确权赋权改革经费预算360万元。2016年 6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会议,提出“5年任务、3年完成”,要求不怕麻烦、不图省事、不走过场,做到确权精准、登记严密完整、颁证颁出铁证。根据(金区政办{2016]116号文件《关于印发金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完成此项工作还需第三方技术服务费:14万亩×36元×20%=100万元;
档案整理归档:10万户×20元/户=200万;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发:12万本×2.5元/本=30万元;
土地信息承包平台创建30万元。
绩效目标: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做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精准确权,数字确权,从而解决历史遗留的面积不准、四至不符、账册不全等问题。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农林业发展专项5860.42万元。
2.1农林政策性补贴补助723.4万元。粮油政策性补贴及有机肥补贴530万元,后备母牛及生猪良种补贴59.33万元,能繁母猪、生猪政策性保险59.68万元;
农机报废等政策性补贴20.72万元,生态公益林补贴53.67万元。
绩效目标:粮油政策性补贴旨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以提升粮食生产产量与规模效益,促进全区粮食生产稳定增长。2018年计划推广商品有机肥1万吨,实行农户施用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政策,每吨补贴300元,商品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可以解决我区畜禽粪便污染,有效减少化肥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加快高能耗农机的淘汰更新;
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降低能耗与维修成本,减少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全区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化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核查、界定生态公益林13.187万亩面积,公益林生态效益区级补偿8.85万亩,按4.2元/亩计。生态公益林建设使我区森林面积持续增长,森林覆盖率不断上升,森林蓄积稳步增长,改善了生态环境,造就了天然屏障和优美的森林景观。
2.2金东区畜禽污染整治、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专项1282.58万元。其中畜禽污染整治1122.78万元,排泄物资源化利用148.2万元,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经费11.6万元。主要用于曹宅、塘雅、东孝养殖场拆除关停补偿;
全区养殖场周边的蔬菜基地、苗木基地、果园基地田间池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沼液运输费用、监控系统维护、设备更新以及工作经费、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经费等方面。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建设完成田间池1500立方米、输送管网6000米,确保沼液运输车及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等,完成后预计可以综合利用畜禽排泄物5万吨,减少基地化肥等肥料费用400万元,为发展循环经济健康和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全面完成金东区畜禽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有序、有力强势推进。全面完成我区养殖场关停、拆除、提升等工作。杜绝全区存在私屠滥宰现象,提高各屠宰场的屠宰条件,对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
2.3、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622.86万元。其中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资金181万元,农机化促进和平安农机专项22.45万元,废弃物回收126.40万元,畜禽无害化处理经费48.52万元,畜牧业生产发展规划及智能监管50.2万元,动植物防控专项194.29万元(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动物疫病防控检测等)。专项主要用于扶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品牌奖励,支持畜牧产业转型升级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农机与智慧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等。
绩效目标:提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完善畜牧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畜牧产业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生态化、信息化等建设。构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绿色防控等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农业投入品及包装物回收利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药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检测和监管等。发展农机化和智慧农业,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加强品牌创建,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现代流通方式等。
2.4、现代林业发展资金3231.58万元。其中森林防火68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186万元,松材线虫病普查及防治714万元,古树名木保护22.62万元,野生动物保护5万元,森林城镇创建25万元,林地变更及森林资源调查40万元,2016年—2017年绿化彩化工程2090.56万元,义务植树珍贵树种培育3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与野生动物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物种保护、森林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植树造林(绿化彩化)、森林多功能开发利用等。
绩效目标: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25次以下/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单起500亩以上连续燃烧24小时以上的火灾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环境的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创建森林城镇,开展植树节活动,完成北线绿道曹宅镇段5公里(赤松镇与曹宅镇交界处至曹宅镇姜山村)、金义南线24.5公里、二环东段12公里、鞋源线3.5公里(源东乡段)、曹塘澧12公里、岭下、江东等8条彩色林带建设、其它道路关键节点及视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绿色发展,推进美丽林相改造及造林绿化。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清理松材线虫病面积5.4万亩,清理枯死松树4万株,松褐天牛防治面积1.5万亩,对562株古树名木进行病虫防治及挂牌制牌工作,完成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林地变更调查,为建立和更新我区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及森林采伐限额、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提供基础依据,综合评价我区森林资源现状特征。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篇二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财务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支形势的基础上,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策和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进一步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升预算资金的效益性和规范性。
(二)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勤俭节约。部门预算的编制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湘潭市委“九项规定”,勤俭办事,将厉行节约,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贯穿于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保障重点,提升绩效。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全市工作重点,切实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保障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民生政策。强化资金绩效意识,努力做到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3、科学规范,强化约束。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预算,履行规范的预算审核程序,确保预算质量,为预算公开夯实基础。将预算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执行依据,未列入预算的坚决不得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明确责任主体,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各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深入分析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对下一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具有法定约束力,在执行中除政策性因素及市委、市政府批准外,原则上不作调整和追加。
(二)认真学习《湖南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提高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完善现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继续作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满足部门预算管理需要;
同时,新增一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满足政府预算管理和人大审查预算需要。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采用不同的编码,并保持对应关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新的支出经济分类,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和对应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各单位加强对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确保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准确、完整,特别对2018年本单位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基本支出的数据信息要真实准确。各部门预算单位在总结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确保今年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三)深化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将厉行节约,真实准确作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于年中有上级或本级专项资金追加的部门、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本专项资金“三公”经费预算,未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开支不得突破年初预算。各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四)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深化绩效管理。2018年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将按零基预算的要求,进一步对各类项目支出进行清理和压缩。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职能及工作需要真实准确地编制项目支出,严禁将自身职责职能范围内的日常事务虚列项目支出预算。各单位在申报项目预算时附带相关的政策依据,无政策依据的项目不予保障。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审“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财政性项目、专项资金都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和批复三个环节管理。绩效目标申报表,采取电子和纸质两种申报方式,预算单位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预算延缓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结合预算编制“二上二下”同步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股复核。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由市财政局随同部门预算一同下达,切实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三同步”。市财政局加大绩效评价力度,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低绩效项目不予列入预算或者调减预算。
(五)按全口径预算要求规范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单位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将财政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上级补助等收入和往年结余全部编入预算。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按照本单位往年结余、非税收入、财政拨款的先后顺序编报资金来源。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要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局的统一规定和安排,及时编制好本单位2018年非税收入预算。各单位要根据非税收入管理局批准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列入当年单位部门预算,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由全市统筹安排,按一定比例列入当年单位部门预算。
(六)完善城市管理建设与教育经费预算编制。住建、城管、教育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相关支出预算。其中,城乡社区事务专项实行总额控制,不再包含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市财政统一标准安排;
教育费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专项收入的指定用途编报预算。市财政局根据预期专项财力情况核定相关预算。
(七)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认识,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实、编细、应编尽编,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超预算不予采购。在部门预算执行中出现调整的,如涉及政府采购范围,均应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上级专项追加涉及需进行政府采购,各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向市财政局相关股室申请政府采购预算后方可进行政府采购。
(八)做好做实基础工作、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按照《湘乡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二十日内,迅速按要求编写好本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有二级机构的部门需编制好各个部门的汇总预算,并连同本部门单位二级机构预算公开说明及部门预算)连同批复的2018年的预算在湘乡市人民政府网中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规范公开。同时将公开资料送至市财政局,统一在市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栏进行公开。各单位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九)探索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局各专业股室在所联系单位范围内选择1至2个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在2018年项目申报时一并编报购买预算方案,待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实施单位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购买信息,依程序实施购买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承接主体,实施完毕再进行绩效评价,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要认真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分析预测,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同时编制2018—2020年部门预算规划。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
2018年有市直67家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2017年为62家,2018年增加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房产局、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5个单位)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查。经核定,67 家部门预算单位的支出预算合计为127,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25万元,(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为69,1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1万元,公用支出15,135万元),专项支出24,876万元。年定额单位补助支出19,133万元。预留资金9,200万元,其中:预留调资2,000万元,绩效考核奖励7,200万元。2018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合计156,23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41,08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6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6,39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3,7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4,815万元。
①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各项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收入。
②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按以下方式供给: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人数和供给标准预算安排,财政补助定额事业单位原则上以 2018 年定补标准安排,自收自支单位在单位非税收入中安排。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分类划档定员定额核定。
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力求科学规范。一是加强项目清理整合,根据部门职能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对一次性项目和执行到期予以清除,项目支出只减不增。
四、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
(一)人员支出:
1、基本工资:以2017年9月份基本工资额为基数编制。
2、地区津补贴(绩效工资):在职人员以2017年9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津补贴月标准编制,执行绩效工资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绩效工资加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编制。
3、其他津补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标准编制。
4、年终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按在职人平一个月基本工资编制。
5、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10%编制。
(二)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年缴费基数是指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在职人员2017年全年工资加年终奖金及2017年工资调整补发工资的总额。
1、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20%编制
2、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8%。
3、生育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0.5%编制
4、失业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2%编制
5、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1%编制
(三)公用支出预算: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决定,实行公务购车、公款出国(境)旅游零开支、负增长,2018年公用经费供给标准将保持2017年的水平。
1、公用经费标准:①党政综合部门和人大政协1.2万元/人、年;
②局级及局级以下、各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等公务员管理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0.8万元/人、年;
③除义务教育学校、市直高中、一职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6万元/人、年;
④定额补助单位不安排公用经费。
2、交通费:参与了公车改革的单位以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留用的车辆按每台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经费;
对未参与公车改革的单位以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的车辆按编制数进行安排,实际数大于车辆编制数的,按车辆编制数安排,实际数小于车辆编制数的,按车辆实际数安排,每台每年3万元,节编按50%的标准安排经费。
3、均衡性公用经费:20人以下(含20人)的5万元/单位,21人-50人的4万元/单位;
4、福利费按在职工资总额的2.5%安排;
5、工会经费按在职工资总额的2%安排。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休费:
①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标准安排。②护理费按湘老干[2015]22号文件精神执行:a、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
b、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c、2014年鉴定的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③离休干部配偶遗孀无固定收入补助按: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的遗孀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配偶每人每月6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的遗孀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900元,配偶每人每月630元安排。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的干部按本人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计发生活补助。解放战争时期的每人每月900元安排。
④离退休干部交通补助:厅(师)局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80元/月,副处(县)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52元/月,一般离休干部每人每月45元。
2、退休费:
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和医疗补贴,按湘组[2015]4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月600元。医疗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
3、抚恤金:遗属、落政、编外、伤残等国家规定的补助据实安排。
注:①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费用。
②支出功能分类:就是指按照政府主要职能活动进行的分类,我国政府支出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等24大类。
③支出经济分类:就是指按照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进行的一种分类。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包括9个“类”级科目,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篇三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概况
二、主要职能
——路桥区委(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路桥区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由路桥区委老干部局本级预算组成。
二、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为340.73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37万元,政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2.36万元。(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支出预算为340.73万元。具体为:
1.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81万元,教育支出17.81万元,和就业支出14.1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16.94万元,项目支出123.7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为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元。同比增减情况说明:与上一年持平。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2.项目支出:是为完成单位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篇四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办)是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科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区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区城市绿化美化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三)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绿地和林木资源的责任;
负责林木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组织落实园林绿化的地方标准和规范;
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组织、指导园林绿化的节能减排工作。
(五)承担保护本区野生动植物的责任;
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六)负责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
组织编制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 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七)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
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及绿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承担本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评定工作。
(十)组织、协调园林应急情况的抢险、救灾和防汛险情处置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监管职责
(一)负责区域内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区相关部门开展园林绿化养护及施工,以及区属公园、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西城区园林绿化局实有行政人员34人;
退休人员55人。
(三)本预算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落实新总规、践行“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西城区园林绿化局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的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全年计划新增城市绿地13公顷,其中:微绿地及休闲空间8公顷,城市森林5公顷,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达到94%。新增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000延长米,创建花园式单位1个、花园式社区1个;
开展园艺文化推广活动300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039,814.46元。其中:财政拨款15,046,444.64元, 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993,369.82元,增长6.6%。主要是工作需要部分项目有所调整所致。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预算11,441,914.84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0,752,747元增加689,167.84元,增长6.41 %,主要原因是按工资政策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因素影响,增加职业年金等所致。其中:2018年公用支出1,375,170.72元,2017年公用支出1,479,133元,比2017年减少103,962元,降低7.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2)项目支出预算4,597,899.62元,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4,293,697.64元,增加304,201.98元,增长7.08%,主要项目是①“城乡手拉手 共建新农村” 活动130万元②西城区古树名木生长势评估及挂牌33.26万元③危险性林木有害生物防控27万元等。
(二)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个,预算资金64.32万元;
比2017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个,预算资金64.03万元,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内容略有调整所致。
(三)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个,预算资金106.3万元;
比2017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预算资金49.8万元,增加56.5万元,增长113.45%,主要原因是具体工作需要所致。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 1,375,170.72元, 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479,133.00元减少103,962.28元,减低7.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
行政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 其他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全为零。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表我局不涉及。
六、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范围
北京市西城区园林绿化局(本级)部门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214.7元,与2017年财政预算数35714.7元,增加245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与2017年财政预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4214.7元, 与2017年财政预算数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00元,比2017年财政预算数21500元增加24500元,原因是因为工作需要,增加调配1辆车用于保障工作。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篇五
东安县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原则
2012年财政预算总的原则是:依法预算、不出赤字的原则,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以人为本、共享成果的原则,科学分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实际、参照其他县区的原则。
二、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以国库股为主,非税收入管理局、产权股配合。
三、支出预算
(一)人员经费
1、基本工资:按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和实有人数计算(以2011年9月底人数为准);
2、津补贴及工资性福利补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津补贴按人事局审批的标准安排;
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按人事部门审批的标准进行安排,非义务教育及事业单位工资性福利补助按每人每年10500元标准安排。
3、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按人事部门批准的标准计算;
4、职工福利费:按在职人数计算,每人每年30元;
5、工会经费:按在职人数计算,每人每年40元;
6、抚养经费按实际数计算。
7、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5%计算。
(二)公用经费
1、公务费:县直单位每人每年按1200元计算(处级领导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公检法公用经费按上级要求人平2.5万元安排,司法局机关人平按1.8万元安排,司法所人员按人平1万元;
城管执法局公用经费参照县司法局进行安排;
乡镇场公用经费按2011年的标准安排。
2、四大家县级领导小车及接待经费按2011年标准进行安排,实行包干使用。
3、白牙市镇六个社区按每个每年7万元计算,芦洪市应阳社区按每年7万元计算。
4、村级运转经费按村平4万元安排(含离任村干补助)。
5、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费按县里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三)业务经费
继续按照2011年标准进行安排。
(四)专项经费
按照上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及2011年标准进行安排,其中县委、县政府已经做出决定的按决定执行;
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有文件规定的,结合我县实际财力情况予以综合考虑;
一次性的或已完工的项目,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今年不再安排专项经费。
四、说明
1、各预算单位必须在2011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行政政法、教科文股室审核。
2、2012年部门预算表格、填报说明及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请到财政局行政政法、教科文股邮箱下载,邮箱地址:,密码4212394。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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