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第1篇个人施工协议书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村道工程(总长度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6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 第1篇
个人施工协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村道工程 (总长度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费用: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队进场预付20XX元,5天后再付5000元,经验收合格后付13000元,剩余款项待工程款拨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4、水电由甲方负责、
5、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 第2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 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2.3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岛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4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4.5支付甲方现场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及通讯等费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的名义赊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
4.7乙方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 第4篇
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
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
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
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
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
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
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 第5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项目(含零星工程)适用本协议。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客户的安全规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章作业者要立即纠正并作出处理。
四、乙方在实施“工程合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且承诺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障,保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的,其一切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员伤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六、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厂房内动火或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用电电源等,必须经用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 第6篇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
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