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销商管理制度21篇

时间:2023-07-24 03:50:01 来源:网友投稿

经销商管理制度第1篇一、总则1、为贯彻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2、经销商管理原则(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销商管理制度21篇,供大家参考。

经销商管理制度21篇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篇

一、总则

1、为贯彻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择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反馈项目月度反馈内容

市场与

竞争对手情况1、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2、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产品建议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质量反馈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推广反馈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服务反馈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管理反馈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2篇

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
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 经销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网络以及网络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6、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第三章 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管道和型材、门窗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新材料产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经销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销售区域办事处。

(2)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点。如有必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实地查考结果填写《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经销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 经销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地级城市),二级经销商(旗县城市),直销商(零售);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根据经销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
各级经销商必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经销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
并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代理商,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经销商、代理商。

5、经销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6、经销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经销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经销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经销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窜货现象,严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亿利塑业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8、经销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经销商的货物流向。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3篇

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

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
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二、终端零售商管理制度

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最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3、争取在零售终端店的最佳位置摆放公司的助销用品,保持卖场的生动化陈列。

4、做好零售店终端零售价格的管控工作,防止低价倾销。

5、对零售终端销售人员(包括经销商)进行经常有效的沟通和培训。

6、做好零售终端渠道的竞争品牌及消费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

7、对零售终端进行建档管理,同时做好终端日常零售管理和报表填报工作。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4篇

第一条销售指标

(一)销售指标的确定

1、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指标,确定各区年度销售指标并将其按月分解下达。

2、各区域主管和业务员,将相应承担不同的销售指标。

(二)指标包括销售指标和区域经销商开发数量指标。

(三)指标按月统计,由区域主管将完成情况上报销售部经理。

第二条奖励办法

(一)实行业务员销售全额提成的办法,按月销售额(以到账为准)提取销售提成,每由销售部经理核算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

(二)提成包括:业绩奖金、业务招待费、佣金、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三)指标实行按月考核提成,实行按委发放制,每季度末发放其该季度各月应发的提成总和。

第三条基本市场的调查

(一)由销售部经理组织业务员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基本市场情况调查,从而确认销售渠道的发展与趋势。

(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区域基本情况:即人口、经济总状况、消费者结构、购买力等。

市场容量:包括现实的与潜在的市场需求。

消费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种偏好、价格偏好、购买地偏好等。

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实力,网络体系,经营业绩等。

经销商情况:零售商的分布、范围以及其他情况。

(三)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该市场地进入方式。

(四)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可供合作的经销商,以备调查与选择。

第四条经销商的调查

(一)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所确认的经销商分类进行调查。

(二)调查后填写《经销商调查表》。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所调查经销商进行综合评价。

(四)由区域主管将调查结果上报销售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会同营销总监、总经理对所调查经销假商进行优选和审批。

第五条经销商的谈判原则与策略

(一)一般经销商谈判同销售部经理和区域主管进行,重点经销商的谈判由销售总监及销售部经理出面进行。

(二)因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不同,全作意向及详细条件也各不相同,谈判中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区别对待,灵活运用。

(三)约束条款必须完备,以防问题一旦出现,给公司造成大损失。

(四)合同期限应适度,一般不宜过长,以便公司根据合作效果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变更和终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时,应先让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这样可以反方“亮”在明处,排除对方隐藏的“陷阱”,我方可以争取主动。

(六)全同文本规范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必须慎重推敲,尤其是细节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条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后“扯皮”。

(七)合同签约前双方应提供齐备合法批营许可证件,同时要复印存档。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一)双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后,先上报公司法律部门进行文本审核,若存在问题时要进行再修改。

(二)双方合作合同应统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来签订,一般应由公司总经理签订。

(三)委托代理人签约时要出具法人委托书,并交对方存档。

(四)有关资料,如房产证明,房屋建筑篮图,对方的营业证件等,应当有详细的复印件和所签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五)合同签订后,统一存档。

第七条经销商制订价格方案

(一)经销商的供货价格方案由销售主管制订,并上报销售总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没有新方案公布前,所有经销商业务一律按既定价格方案执行。

(三)定价依据

1、生产成本、运杂费、税收、管理费用。

2、本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质量。

(四)返利办法及时间

1、根据客户销量及要求,分别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内返利规定外,销售额达到nA万+nA万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奖。

3、以上6档不足下一档者按本档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进货时间为准。

5、如经销商愿意以货抵款(其货价按同出厂价供给),所返货物随货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为准。

7、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第八条货款结算原则

(一)为防止货款拖欠形成死账,经销商一律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

(二)为防止样品压款造成死账,经销一律不提供无偿样品,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三)样品在无破损的前提下,可给予换货优惠,或者经销商再进货时,对样品价格给予一不定期的优惠返还。

(四)支票汇款结算,要等货款到账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货款的回收

(一)经销商的货款回收,由所负责该经销商的业务员直接负责。

(二)货款一律由经销商直接汇到公司账号上,特殊情况现金结算时,应由店面收银员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账务部交款。

第十条订货管理

(一)查阅双方签订的经销合同。

(二)查阅交易记录和结算记录。

(三)如无货款结算遗留问题,可进行下次订货。

(四)骖方填写订货单一式四份。

(五)订货音交销售主管、经销商、财务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第十一条发货和运输

(一)产品运输一律由物流部门负责。

(二)如对方要求自己运输、发货时,经销商要到库房进行货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方要在验货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经销商的销售支持

(一)确定有利双方价格体系,提供价格保护、返利、折让等支持,具体按公司有关价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场竞争势态,优先供应商品,改进进货周期与期量标准,支持经销商合理库存。

(三)协助经销商提供有关市场与客户信息。

(四)提供我公司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有关产品宣传促销资料。

(五)协助经销没,对销售终端导购人员进行我公司商品专业知识和有关导购技巧的培训。

(六)进行售后组装与维修的有关技术培训与支持,样品可由我公司大区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示范性组装。

(七)提供相关的备件和易损件,支扭亏为盈售后服务质量。

(八)提供卖场的装修设计和商品的布置方案,并提供统一的标识。

(九)进行有关产品促销方面的整体支持。

第十三条售后支持的实施

(一)经销商的售后支持工作,由各区域主管提出支持方案,报销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涉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协助的,由销售主管报销售总监审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进行。

第十四条经销商定期巡访

(一)业务员每初应制订出自己所负责的经销商巡访工作计划,同时填报《经销巡访计划表》,交区域主管。

(二)区域主管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经销商巡访工作完成后要填写《经销商信息资料表》,统一保存。

第十五条巡访内容

(一)销售情况,包括已销售商品情况、库存成品情况。

(二)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成品的意见和反映。

(三)售后支持与服务方面还有哪些需求。

(四)经销商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五)对一步进货的品种、数量、以及进一步合作的态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附则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总则

1、为规范经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各级经销商由公司统一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经销商。

二、原则

1、平等、互惠的原则;

2、诚信守约,实现双赢的原则;

3、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三、经销商的确定与条件

1、有强烈的创业激情和产品品牌认同感,愿意与公司共同发展、并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在经销区域有固定商铺。

3、有经营同行业产品的经验或正在经营同行业产品。

4、经销商需交保证金3万元。

四、经销商任务与职责:

1、努力宣传公司产品;

2、年总销售任务:

①各市级销售任务额为300万元,且首批进货款不得低于5万元;

②各县区经销任务额100万元;
首批进货款不得低于3万元;

③xxx区为800万元销售任务,首批进货款不得低于20万元;
叶县为200万元销售任务,首批进货不得低于5万元。

3、定期向公司反馈产品销售信息与市场信息。

4、经销商以现金定货,并提前申请定货计划。

五、售后服务

1、经销商对所销售的产品以有承担售后服务的义务,公司售后服务人员配合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经销商及其它业务人员要对公司的业务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和引导,严格遵守商业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司资料及客户资料保密工作;

3、经销商及所有业务人员均需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保持统一口径,共同维护经销商自身和公司的业务形象;

4、经销商应及时处理客户有关投诉和建议,并报公司备案。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联系;
如通讯电话变更时需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六、宣传规定

1、经销商为扩展业务,可自行进行产品宣传,但必须本着真实、诚信的原则,不得擅自夸大,更不得不真实反映产品品质。

2、经销商自行进行产品宣传,须将产品宣传策划方案、宣传途径、宣传产品等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宣传,同时相关宣传资料须报公司备案管理。

3、经销商可选用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进行产品宣传。

七、公司责任

1、公司以合同价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2、公司负责经销商的店面招牌、背景墙的装修与样品。

3、公司提供产品相关宣传资料。

八、考核及奖励

1、所有完成规定销售任务者,公司给予规定任务额的1%奖励。

2、超额完成任务者,按超出部分每递增200万元,追加0.5%的奖励。

3、连续2年未完成任务者,取消经销资格。

九、经销商的日常管理

1、公司对经销商进行业务指导,跟踪协助各项业务的开展。

2、在与经销商的沟通过程中,应全面收集信息与意见,了解经销商的运营情况和市场开发情况,并协助经销商做好销售分析。

3、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准确传达公司销售政策,策划方案和产品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经销商准确理解,积极配合。

4、监督经销商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合理分解年度销售任务,并确保按预定任务完成。

5、对经销商进行业务培训,以便高质量完成公司各项销售任务。

6、建立经销商档案,并进行管理。

7、送、退货,样品取用均参照公司业务管理办法。

十、合同的订立

1、经销商合同每年订立一次。

2、合同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合同自然终止。

3、一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另一方允许,协商终止合同。

十一、后记。

1、合作态度:为别人多做一点。

东润食品提倡精诚合作、肝胆相照,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渠道商。合作就是一种默契,东润食品提倡为客户多做一点点。

2、合作机会市场营销进入升级阶段的今天,赢利模式日趋理性化。只有抓住市场机会,突破传统,引爆全新的服务理念和营销体系才有获胜的资本。只有具有真正雄厚的实力,真正过硬的技术才可以游刃有余的成为市场上的“常青树”。

21世纪是整合的时代,整合就是利用可以利用的所有资源,连锁、加盟就是优势资源整合的体现。面对诱人的“金矿”,顺应内容管理的大潮,让我们相互携手同舟共济,做采摘财富王冠的弄潮人。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6篇

1、总则

1.0.1为规范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及其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为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提供成品油公路运输的承运商。

1.0.3承运商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定。

2、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安全准入与管理

2.1承运商准入资质

2.1.1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拥有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的运输车辆,具体要求见第3章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安全准入及管理。

2.1.2拥有与运输能力相匹配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2.1.3拥有健全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1.4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安全准入条件是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选用承运商的基本条件。

2.1.5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优先与获得健康、安全、环保标准认证资质的大型专业化承运商合作。

2.2进入库站作业区域应遵守的准则

2.2.1 中国石油反违章禁令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任何人员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2.2.2法规和制度

1.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

2.当地政府有关成品油公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或制度。

3.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所属油库和加油站相关管理规定。

2.2.3一般事项

1.禁止在运输途中以及油库、加油站限定区域内吸烟和接打手机。

2.工作时或在工作前四小时内,禁止饮用含有酒精的饮品和服用削弱大脑或体能的药物。

3.油库、加油站工作人员应告知驾驶员作业区域相关安全设备位置,驾驶员应明确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

4.禁止使用非防爆灯具。

5.禁止在装卸区域内饮食。

6.不得在工作场所游戏、喧闹。

7.事故调查时,不得提供伪证或拒绝作证。

2.3人员管理

2.3.1驾驶员聘用原则

1.持有经政府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的有效驾驶证。

2.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品操作证。

3.应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健康体检......

4.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防御性驾驶、操作技能的理论和实际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3.2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接受驾驶技术培训,并取得承运商有关部门颁发的内部准驾证,方可驾驶车辆。

2.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车辆在行驶中,严格按照道路上的限速标志行驶。如承运商对限速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速度行驶。车辆须安装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以便证实是否执行此规定。

3.承运商必须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如运输任务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有两人轮换驾驶。

4.驾驶员必须熟知油库装卸油及加油站卸油的操作规程及应急措施。

5.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有义务协助承运商,对所有新聘用驾驶员进行安全评估。

6.驾驶员应明确在库、站应急预案中的岗位及职责,做到与库、站员工协同配合。

2.3.3押运员聘用

1.押运员应持有经政府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的有效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品操作证。

2.应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2.3.4押运员管理

1.熟悉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所属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安全设备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押运员应明确自己在库、站应急预案中的岗位及职责,做到与库、站员工协同配合。

2.4安全保障机制

2.4.1安全培训

1.承运商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防御性驾驶以及典型事故案例。

2.新聘用的驾驶员,应接受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成品油的物理化学性质、防御性措施。

3.中国石油销售企业有义务定期对承运商进行安全评估,对事故隐患整改进行指导,并监督整改落实。

4.在驾驶员休息室或日常活动场所,张贴必要的安全宣传材料。

5.应急反应培训需根据所驾驶车辆和承运油品的危险性而定,主要包括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故障处理、急救知识、应急装备使用、应急联系电话及应急反应组织、事故报告等内容。

6.承运商应与库站共同组织装卸油等作业的应急预案联合演练。

2.4.2承运商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出车前,驾驶员应按照车辆日常维护规程进行车况例行检查。

2.执行任务时,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线路行驶,严禁私自改道、私自偏离行车路线行驶。

3.不得擅自延误出发时间,随意停放车辆。

4.每天完成出车任务后,车辆应接受归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填写归场检查记录。

5.车队主管人员应随时了解车辆的状况,车队应根据归场检查人员的检查单安排出车任务或进厂维修。

2.4.3人身安全与治安防范

1.进入卸油点前,应让卸油点人员知道车辆到达的时间;
预知进入卸油点的入口和卸油时车辆的停放位置以保障自身安全;
车辆驶入时,注意闲杂人员和可能有人藏匿的地方(黑暗的角落,废弃的箱子和障碍物的后方)。

2.卸油时应保持警惕,避免处于视觉盲点区域,使自己处于他人无法袭击接近的位置;
尽量将自己暴露在光照区域内;
对接近的陌生人保持警觉,利用栅栏或肢体语言阻止陌生人进入工作区;
不要接近角落,预留一条逃生路线。

2.4.4报告制度

1.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承运商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按照事故等级分级上报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及调运部门。

2.应建立潜在事故报告制度,承运商应将车辆存在的隐患,向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所属企业进行报告。

3.应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应定期组织召开承运商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运输任务、运输数质量、人员稳定、车辆安全状况等内容进行交流。

2.4.5个人防护用品

承运商应为操作人员配备以下满足使用要求的防护用品:

1.防静电服;

2.防油手套;

3.耐油防滑防静电鞋;

4.安全帽。

3、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安全准入及管理

3.1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资质

3.1.1运输车辆应持有以下有效牌证:

1.车牌;

2.行驶证;

3.危险品运输营运证;

4.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保险;

5.罐体检验报告;

6.油罐容积表。

3.2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标准

3.2.1车辆基本技术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gb4785);

3.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

4.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gb11567.1.2);

5.制动软管(仅限42,000l油罐车)(gb16897);

6.车身反光标识(ga406);

7.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3.3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安全条件

3.3.1基本要求

1.应配置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2.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应有切断总电源及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方便操作的地方。

4.应配备适合所运输物品的手提贮压式灭火器,配置总量应不少于16kg。其质量应符合gb4351.1规定。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5.车辆外部应安装符合所配备灭火器外形的红色灭火器箱。

6.应配备与车辆相匹配数量的三角木。

7.应执行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规定。

8.半挂车罐体壁厚应符合gb18564标准要求,应有良好的防冲击性能,以承受槽罐内液体的频繁冲击载荷,能适应运行时的频繁启动、制动和变速,能抗运行时的颠簸和左右摇动。半挂车的结构形式要符合国家公告目录要求。

3.3.2特定要求

1.罐车金属管路上任意两点间或金属管路上任意一点到接地线插钎末端、罐体或车身导电部件上任意一点到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和车辆的连接点、装卸软管两端金属件之间的电阻值均不应大于5.0ω。

2.罐车尾部应设导静电接地板,其设置点距离卸油口不得小于1.5米。罐体导电部件上任意一点到导静电接地板末端的电阻值不应大于5.0ω。

3.罐体不准使用后封头作为装卸阀门;

4.油罐车应按照gb18564标准要求,在罐内装设防波板,以减轻油料在行车过程中的震荡冲击。

5.半挂列车在挂车上应配备驻车制动阀。

6.罐体底部应安装气动安全底阀,气动安全底阀的紧急控制开关应安装在罐体后封头的大梁上,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气动安全底阀的紧急控制开关用于紧急状态下关闭气动底阀,保护油品安全。

4、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与承运商的hse职责界定

4.0.1保持成品油公路运输良好的安全业绩是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与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保持合作的先决条件。达成此目标的关键是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本章对成品油公路运输hse相关业务环节中的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承运商职责进行描述,并视承运商hse表现为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自身的hse业绩。

4.0.2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或发展需要,有义务向承运商提出车辆需求计划,承运商根据运量的需求,合理的增加运力,确保运输任务的完成。

4.0.3承运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与考核,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或所属企业将对培训及效果进行检查,有权阻止不合格驾驶员驾驶运输车辆行为,承运商应对不合格驾驶员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或停止使用。

4.0.4为使驾驶员形成安全的驾驶意识与习惯,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要求为其提供运输任务的驾驶员必须经过防御性驾驶培训并考核合格,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或所属企业有权进行检查和核实。

4.0.5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制止证件不全或持有无效证件人员进行与成油品运输相关的驾驶操作。

4.0.6承运商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营运要求,必须持有地方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车辆危险货物营运证。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有权对承运商的运输车辆或车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督促整改或拒绝使用。

4.0.7承运商应编制自身车辆维护标准,并认真执行,其标准报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备查。

4.0.8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事故应由承运商全权处理,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应给予协调、支援或配合。运输车辆在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所属企业区域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协同处理,按所在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所属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双方事故处置预案应联动有效,并约定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4.0.9承运商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所属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安全沟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文件传递等。

5、承运商业绩评估

5.0.1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对成品油承运商进行定期评估、综合评定并要求其持续改进。

5.0.2与承运商签订承运合同的销售企业,应对承运商进行定期评估,承运商对评估工作应予以配合。

5.0.3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调运部门、加油站管理部门、油库管理部门等人员共同组成。

5.0.4评估单位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综合评估。

5.0.5评估采用现场检查与日常业绩表现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方法按照打分法进行,见本规定5.6安全评估标准。

5.0.6评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商业舞弊,发现评估人员有违反以上原则的,有权拒绝评估人员的不合理要求,并向评估单位反映或直接向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反映。

5.0.7安全评估标准详见附表

6、附则

6.0.1本规定由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负责解释。

6.0.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7篇

一、前 言

为加强对经销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经销商管理制度,望各级经销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经销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经销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经销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经销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产品的销售价格统一,经销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经销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经销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经销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公司积极配合各经销商的工作,对于经销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

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经销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经销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公司立足市场,与经销商长期协作,确保经销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 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经销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经销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经销商(以下称经销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经销商经公司授权并自加盟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渠道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公司确定的经销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

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经销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经销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方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经销商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经销商。

2、 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 各经销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 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 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经销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8篇

一.总则

为贯彻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择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反馈项目月度反馈内容

市场与

竞争对手情况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产品建议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质量反馈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推广反馈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服务反馈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管理反馈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核准: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9篇

1、目的

明确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经销商选择的条件,以及更好地为经销商提供服务,并更好地与经销商合作,达到互惠共赢。

2、适用范围

菩萨岩销售部各销售中心及各级经销商

3、内容

3.1总则

菩萨岩经销商是指:与菩萨岩签署经销合同,经菩萨岩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菩萨岩的各项规章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菩萨岩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菩萨岩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客户发展原则,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服务经销商,提升经销商满意度,与经销商共同开拓菩萨岩市场。

3.2 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业务

3.2.1经销商的基本权利

菩萨岩经销商在经销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在授权范围内享有菩萨岩品牌的使用权;
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菩萨岩的产品并获取利润;
享有菩萨岩提供的相关培训及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的权利;
享受菩萨岩提供的产品及售后方面的服务支持;
对菩萨岩工作人员违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答复的权利;
经销商平台上发表意见、建议和评论的权利;
对菩萨岩的各项销售政策在执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达到级别划分标准的经销商有权利选择是否进入本级别客户。

3.2.2经销商履行的义务

经销商是菩萨岩的战略合作伙伴,是市场责任主体,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认可企业文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具有和菩萨岩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愿意与公司一同发展,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忠实履行合同。接受菩萨岩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配臵必要资源,积极开拓市场

配臵与销售任务相适应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仓储资源、运输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积极的推广和销售菩萨岩产品,合理使用市场支持费用,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配合菩萨岩进行新品上市推广,努力调整产品结构。

3、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形象,抵制违法行为

严格遵守授权的销售区域,遵守菩萨岩公司的价格体系;
合理规范使用广告促销物料,充分宣传展示公司产品和文化;
抵制和配合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经销商向其无经销权的市场销售菩萨岩产品达到 桶的即视为窜货行为,包括经销商直接窜货和经销商在本销售区域开发的下游市场的经销商窜货。销售区域由经销合同为准。如发现向某区域客户运送产品的车辆在途中向其它市场卸货,无论数量多少,直接视为窜货。

4、树立服务消费者的理念

市场营销的观念是通过服务来达到客户满意,客户满意才能创造利润。“服务”是公司产品的“附加价值”,优质服务是现在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的、不可缺少的策略和手段。良好的服务,不仅使客户甚为感激,更能赢得人心和订单。

5、完善配送体系,保障市场供应

储备合适库存,执行额定库存管理;
加强仓储管理,管控产品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完善配送工作,确保产品及时配送到终端客户。

3.3 经销商的选择

3.3.1经销商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菩萨岩选择的经销商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三证齐全),具有独立账号,具有经销饮用水的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和工商、质监、卫生检疫等部门关系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3、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臵,财务状况良好;

4、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饮用水或者相近行业销售经验,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

6、承诺履行本手册规定的经销商的各项义务。

3.3.2经销商的选择程序

选择和更换经销商需要通过“招商”程序选定经销商。招商程序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招商程序如下:

1、招商由销售部组织实施,招商前销售部应用便签的形式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招商;

2、在当地报纸或者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招商信息,发布信息时间维持3天以上,也可以经过市场调研邀请基本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当地市场销售饮用水前三位的经销商必须邀请参加;

3、由各销售部的客户经理负责接待电话报名,详细记录报名参加者的相关信息;

4、由各销售部对报名的参加方进行初审,被选择的参加方应具备经销商的基本条件,条件适用上条的规定;

5、由各销售部向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发放由销售部统一下发格式的《招商文件》;

6、由销售部组建评审委员会,销售部经理和区域客户经理必须参加,直接负责业务代表必须参加,销售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可以派员参加,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最少为三人;

7、公开洽谈和评估:参加方提交《招商文件》。评审委员会与每一参加方逐一洽谈和沟通,洽谈结束全体评委对参加方进行评估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每个评委对每个参加方进行打分,打分使用统一《招商评分表》。全部洽谈结束后评审委员会进行合议,根据评委意见讨论确定中选方,合议过程必须制作会议纪要,全体评委签字;

8、参加方提交的《招商文件》、全体评委的《招商评分表》和会议纪要于结束后3天内原件交回销售部,销售部将审核并备案;

9、选定经销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增加经销商程序;

10、选定经销商后签订《经销合同》,保证金到位,正式成为经销商;

11、每个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应该缴纳相应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证招商过程中诚实信用,无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

3.3.3经销商合作关系的解除

当经销商有不履行经销商义务;
违反合同情况较为严重;
双方经营理念发生分歧;
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
经营业绩不理想等情况,菩萨岩将终止《经销商合同》,停止与经销商的合作,具体情况适用经销商合同的约定。

3.4经销商履约保证金管理

3.4.1履约保证金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0篇

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

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
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二、终端零售商管理制度

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最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3、争取在零售终端店的最佳位置摆放公司的助销用品,保持卖场的生动化陈列。

4、做好零售店终端零售价格的`管控工作,防止低价倾销。

5、对零售终端销售人员(包括经销商)进行经常有效的沟通和培训。

6、做好零售终端渠道的竞争品牌及消费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

7、对零售终端进行建档管理,同时做好终端日常零售管理和报表填报工作。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1篇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 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2章 对经销商的要求

第3条 经销商的经销区域:

(1)经销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合预定来执行。

(2)经销商仅限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若因特殊原因产生跨区域销售可能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3)一般情况下,本企业必须对此经销商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方可授权。

第4条 经销商经营的产品要求,经销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企业生产、附有公司商标的产品。

第5条 销售责任额要求,此项依合同约定进行。

第6条 销售价格:

(1)经销商销售产品价格必须信照本企业的规定进行。

(2)特殊情况时,须经双方协议,经本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 交易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

第3章 关于货物的约定

第8条 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经销商交货的地点。

(2)如经销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则产品的运费由经销商负担。

第9条 退货:当货品与经销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产品不合格、责任明显为企业所有时,才能接受退货条件。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0条 暂停出货:经销商如未能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4章 经销商奖励办法

第11条 奖励对象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销售计划的企业品牌所属经销商。

第12条 经销商付款奖励宗旨

(1)经销商推行现金付款销售业务,对工程项目订单采用xx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

(3)吸引欲对其他品牌购买的顾客。

第5章 保密规定

第13条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章 经销商区域设立原则

第14条 艾尔公司为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不做直销销售,所有销售都由经销商完成,并大力扶植各地经销商,经销商设立分为区域总经销商、区域一级经销商、区域二级经销商和项目经销商等。

(1) 省域一般可以设立35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2) 直辖市、省会城市可以设立一家总经销商,如无总经销商可以设立12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3) 中小城市可以设立本区域内经销商或项目经销商。

对各地的销售为避免恶意竞争建立报备制度,经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对跟踪的项目予以向公司报备,并根据项目进展每十天向公司报告跟定情况,超过30天不报告报备解除。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2篇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2章对经销商的要求

第3条经销商的经销区域

(1)经销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合预定来执行。

(2)经销商仅限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若因特殊原因产生跨区域销售可能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3)一般情况下,本企业必须对此经销商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方可授权。

第4条经销商经营的产品要求,经销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企业生产、附有公司商标的产品。

第5条销售责任额要求,此项依合同约定进行。

第6条销售价格

(1)经销商销售产品价格必须信照本企业的规定进行。

(2)特殊情况时,须经双方协议,经本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

第3章关于货物的约定

第8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经销商交货的地点。

(2)如经销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则产品的运费由经销商负担。

第9条退货:当货品与经销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产品不合格、责任明显为企业所有时,才能接受退货条件。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0条暂停出货:经销商如未能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4章经销商奖励办法

第11条奖励对象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销售计划的企业品牌所属经销商。

第12条经销商付款奖励宗旨

(1)经销商推行现金付款销售业务,对工程项目订单采用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

(3)吸引欲对其他品牌购买的顾客。

第5章保密规定

第13条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章经销商区域设立原则

第14条艾尔公司为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不做直销销售,所有销售都由经销商完成,并大力扶植各地经销商,经销商设立分为区域总经销商、区域一级经销商、区域二级经销商和项目经销商等

(1)省域一般可以设立3—5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2)直辖市、省会城市可以设立一家总经销商,如无总经销商可以设立1—2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

经销商。

(3)中小城市可以设立本区域内经销商或项目经销商。

对各地的销售为避免恶意竞争建立报备制度,经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对跟踪的项目予以向公司

报备,并根据项目进展每十天向公司报告跟定情况,超过30天不报告报备解除。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章关天代理的约定

第2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1)代理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

(2)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

(3)在某种情况下,企业必须估计此代理商与其他代理商的竞争情况,对此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才认可。

第3条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本公司生产、附有air商标的产品。

第4条销售责任额

(1)代理商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3条规定的产品的总额。

(2)代理商需于每月25日之前,向企业提出下个月的销售预定额。

第5条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下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

第6条销售价格

(1)本企业批发给代理商的产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价格,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

(2)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须经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代理商须根据交易额,事前缴付万元给本企业,作为交易保证金,从第一次提货开始作为货款逐步冲减保证金。

第8条相关资料的提出:代理商需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录、预计客户名录、销售计划等)给企业

第9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代理商交货的地点,如代理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2)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运费由代理商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企业与代理商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10条退货:只有当货品与代理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才接受代理商的退货。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无损坏,包装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1条付款条件:

第12条暂停现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3条对代理商的支持措施: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与本企业各代理商之间的互助关系,本制度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持措施(略)。

第14条交易奖励措施

(1)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商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全年任务三成以上,可享受下列回扣优待。

A、超过三成者:3%。

B、超过四成者:4%。

C、超过五成者:5%

D、超过六成者:7%。

以上计算是以三个月为单位,即“1—3个月”、“4—6个月”、“10—12个月”

(2)前项奖金的计算及回扣是以该期的最后一个月为计算基准月。

第15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代理商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商协会,将可享受代理商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和竟争对手的经营资料及其他各特惠条件。

第16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制造第3条中的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订立契约,进行买卖。

第3章关于进货流程的约定

第17条订货管理

(1)经销商必须填写艾尔标准经销商订单,经销商下单前需由负责此经销商的销售经理进行订单审核,销售经理确认订单准确无误后,经销商将订单签字盖章后,以扫描件或传真的形式传至公司总部。公司不接受任何口头订单。

(2)订货申请单:预订货品应填写《订单》,经销商订单如低于正常经销商价格需填写特价申请表,经销商价格8折以上需销售经理签字经理;
预付款到帐后销售助理下订单给生产部,生产部下采购单给采购部。采购配件到工厂后,生产部根据订单要求对产品进行组装。如有特殊要求必须在下单前说明,否则生产部将按照艾尔产品标配组装(使用艾尔标准包装箱、包装箱内含有齐全有效的合格证、说明书及保修卡)。发货周期:标准系列100台以内30天,500台以上45天,非标系列50天以上。

(3)款到发货:代理商应在企业确认的发货日期之前将全部货款付至企业指定账户,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因货款未到导致的发货延误企业不负责任。

(4)订货汇总:渠道经理负责与所辖地区代理商确认订货,履行程序并汇总报告企业销售助理。

第18条付款管理

(1)全额汇款:企业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代理商为保证及时供货,应在确定供货时间之前,将应付货款全部汇至企业指定账户。

(2)汇款方式为银行汇票(自带或特快专递至企业财务部)或电汇。

(3)委托付款:如果代理商委托其他单位付款,代理商应在汇款底单传真上注明。

第19条发货管理

(1)发货申请。渠道经理根据代理商汇款情况,按代理商要求填写《发货申请单》,经财务部确认收款安排发货。

(2)提货单据。发货后将提货单据用特快专递寄给代理商。

(3)调整供货。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供货日期时,由渠道经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调供货办法和时间。

(4)取消订货。代理商逾期30天不能汇款,则取消代理商此次订货,定金不退。

第20条运输管理

(1)发货收货。代理商在《订货申请单》上注明发货方式和地址,发货前由企业进行确认。

(2)快件运输。企业一般采用德邦物流运输,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3)其他运输方式。如果代理商要求其他运输方式,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4)到站。到站后的提货费用及运输责任由代理商负担。

(5)货物损失。到站前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失,代理商应在提货三日内向渠道经理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渠道经理核实后报营销总监批准补发相应货物,并负责在代理商协助下处理索赔事务;
逾期提出,渠道经理不予受理,损失由代理商负担。

第4章附则

第21条保密规定。代理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22条违反规章的处置方法。代理商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随时解除部分或全部的契约。

第23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1)代理商须在指定区域内,以规定售价进行销售活动,禁止向其他区域扩张,以免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企业指示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2)若因前项行为,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企业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调停解决。

第24条指定法律机构。当发生相关纷争,由企业所在地的指定法律机构栽决。

(3)经销商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违反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策略,报价低于或高于统一报价,进行低价和高价销售的,对区域内恶性竞争,不利于“平方”产品销售的,公司将对其处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附件1:经销商合同

附件2:价格表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3篇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工资计算方法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津贴)÷26÷8×加班时数。

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六、薪资调整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七、附则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4篇

第一章经销商发展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指已与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须拥有与所经销区域相符的资金、车辆、人员及仓储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关系,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一、经销商发展规划:

1.每个区域市场(范围由公司考察后确定)只设立一个独家区域经销商。

2.经销商可以发展下级分销商,也可经本公司市场部批准向尚未有本公司产品经销商的区域发展分销商。

3.经销商的正式授权工作归本公司市场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或个人无权签署正式合同。

二、经销商发展程序

1.由营销人员负责考察申报,市场部审核、上报总经理签批、备案。

2.对于有意向成为我公司经销商的"单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网站主页上填写《经销商申请表》,也可致电本公司市场部,并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信调查,并给予明确答复。

三、合同时效

《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合同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三十天内续签下年度《经销合同》,否则该合同自动失效。若续签同等条件下该经销商有优先权。

四、经销商取消程序

1.对经销商在合同期内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关市场管理制度、不能执行协议等违规行为,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2.由市场管理人员填写《经销商资格取消申请表》,向市场部申请取消该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3.市场部在审核通过后,向该经销商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通知书一式贰份,一份寄予经销商,一份市场部留底。

4.自动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自动终止:

a)经销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未在规定的时间里续签合同;

b)连续两个月未进货;

第二章经销商管理权限区划

1.由市场部统一对全国的经销商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2.各区域经理管理所辖区域的经销商,并每月向市场部汇报管理情况。

第三章企业支持政策

1.为鼓励经销商对区域县级市场的长期培育,授予本区域独家经销权;

2.视情况派驻业务人员协助拓展市场;

3.广告投入:根据区域市场战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广告支持,具体投入方式和数额由市场部调研后确定;
同时鼓励经销商独立运作区域广告,公司根据业绩增长按比例予以产品支持;

4.终端促销: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和产品,给予相应数额的POP、DM、礼品、赠品、促销员、A类店面支持等;

5.业绩奖励:根据经销商业绩,评选年度优秀经销商,并给予奖励。优秀经销商的业绩资格为年度销售额前三名。对于优秀经销商的奖励将在每年的经销商年会上予以兑现;
并对优秀经销商在本公司网站上加以介绍。

6.不定期举办经销商产品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技巧培训。

7.在各地举办的促销活动或有关重大的公关活动将邀请当地的经销商合作参与。

8.及时将公司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各经销商。

9.经销商之间纠纷,本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章经销商应采取的配合措施

1.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区域经销规定,如发生未经批准任意改变进货渠道或经销商之间相互供货、或经销商未经许可发展所辖区域之外的分销商并为其供货的情况,经查证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取消经销资格(不予兑现任何奖励)等处罚,并以《违规处理意见书》形式告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经销商必须严格维护本公司价格体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议价格范围。如有必要调整价格,须提前五日书面报我公司市场部,经批准确认后方可调整。

3.经销商应积极拓展并维护本区域销售网络,并及时反馈市场开拓与销售业绩变化情况、已销售商品和库存成品情况、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产品的意见和反映,提出市场开发与市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定期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表》并回传。

4.经销商应积极维护本公司品牌形象,积极参与本公司的促销和公关活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经销商应积极接受本公司的各项业务指导及培训。

6.经销商应与我公司员工、尤其是市场部工作人员建立起健康的工作关系,不得向其赠送礼品、财物、借用车辆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得为其办理私人事务,不得与其酗酒、出入娱乐场所;
并且如实向我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人员反映其情经销商有义务配合我公司进行新产品推广工作,我公司将根据新品推广业绩对经销商予以奖励。

7.经销商必须做好本公司产品的终端管理维护工作,标准如下:

a)每个单品必须集中上架陈列,力求进入最佳陈列位置;

b)定期做好终端理货工作,保持所陈列产品清洁美观完整;

c)做到陈列生动化,正确展示产品,价格清晰准确,产品和促销品捆绑;

d)确保货架饱满,保持合理库存量;

e)必须按保质期做好先进先出工作;

f)对厂家提供的促销品不得截留,必须发至终端;

g)强化终端店面广告,增加可见度;

第五章窜货处理

1.市场发生窜货,第一时间抄产品的批次,填写窜货查证表,传真至市场部;

2.市场部检查所抄批次的真实性,清晰与否,如果真实、清晰将窜货查证表传真到市场部处,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确的要求市场重新提供需要查证的批次;

3.市场部根据窜货查证表提供的产品的批次进行查证,如果经过查证批次不正确的,通知经销商重新提供需查证的批次;
如果没有

其它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证的结果传真到市场部处;

4.市场部将窜货查证的结果传真到窜货方,通知被窜方,同时监督双方协商处理;

5.市场部监督双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窜货结案表格传真到市场部备案,如果双方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争议,市场部及时通知市场所属的大区经理进行协助处理,直到收到窜货结案表;

6.如果窜货发生在不同的省区,要求两个省区的大区经理进行沟通,保证窜货处理按时完毕,同时有必要时营销总监、市场部经理进行解决。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X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5篇

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
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 经销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网络以及网络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6、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第三章 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管道和型材、门窗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新材料产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经销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销售区域办事处。

(2)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点。如有必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实地查考结果填写《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经销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 经销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地级城市),二级经销商(旗县城市),直销商(零售);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根据经销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
各级经销商必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经销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
并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代理商,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经销商、代理商。

5、经销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6、经销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经销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经销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经销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窜货现象,严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亿利塑业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8、经销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经销商的货物流向。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6篇

一、总 则

1、为贯彻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 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
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择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
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竞争对手情况

1、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2、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产品建议

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质量反馈

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推广反馈

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服务反馈

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管理反馈

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
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7篇

1、目的

明确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经销商选择的条件,以及更好地为经销商提供服务,并更好地与经销商合作,达到互惠共赢。

2、适用范围

菩萨岩销售部各销售中心及各级经销商

3、内容

3.1总则

菩萨岩经销商是指:与菩萨岩签署经销合同,经菩萨岩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菩萨岩的各项规章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菩萨岩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菩萨岩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客户发展原则,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服务经销商,提升经销商满意度,与经销商共同开拓菩萨岩市场。

3.2 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业务

3.2.1经销商的基本权利

菩萨岩经销商在经销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在授权范围内享有菩萨岩品牌的使用权;
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菩萨岩的产品并获取利润;
享有菩萨岩提供的相关培训及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的权利;
享受菩萨岩提供的产品及售后方面的服务支持;
对菩萨岩工作人员违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答复的权

利;
经销商平台上发表意见、建议和评论的权利;
对菩萨岩的各项销售政策在执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达到级别划分标准的经销商有权利选择是否进入本级别客户。

3.2.2经销商履行的义务

经销商是菩萨岩的战略合作伙伴,是市场责任主体,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认可企业文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具有和菩萨岩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愿意与公司一同发展,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忠实履行合同。接受菩萨岩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配臵必要资源,积极开拓市场

配臵与销售任务相适应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仓储资源、运输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积极的推广和销售菩萨岩产品,合理使用市场支持费用,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配合菩萨岩进行新品上市推广,努力调整产品结构。

3、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形象,抵制违法行为

严格遵守授权的销售区域,遵守菩萨岩公司的价格体系;
合理规范使用广告促销物料,充分宣传展示公司产品和文化;
抵制和配合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经销商向其无经销权的市场销售菩萨岩产品达到 桶的即视为窜货行为,包括经销商直接窜货和经销商在本销售区域开发的下游市场

的经销商窜货。销售区域由经销合同为准。如发现向某区域客户运送产品的车辆在途中向其它市场卸货,无论数量多少,直接视为窜货。

4、树立服务消费者的理念

市场营销的观念是通过服务来达到客户满意,客户满意才能创造利润。“服务”是公司产品的“附加价值”,优质服务是现在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的、不可缺少的策略和手段。良好的服务,不仅使客户甚为感激,更能赢得人心和订单。

5、完善配送体系,保障市场供应

储备合适库存,执行额定库存管理;
加强仓储管理,管控产品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完善配送工作,确保产品及时配送到终端客户。

3.3 经销商的选择

3.3.1经销商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菩萨岩选择的经销商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三证齐全),具有独立账号,具有经销饮用水的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和工商、质监、卫生检疫等部门关系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3、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臵,财务状况良好;

4、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饮用水或者相近行业销售经验,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

6、承诺履行本手册规定的经销商的各项义务。

3.3.2经销商的选择程序

选择和更换经销商需要通过“招商”程序选定经销商。招商程序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招商程序如下:

1、招商由销售部组织实施,招商前销售部应用便签的形式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招商;

2、在当地报纸或者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招商信息,发布信息时间维持3天以上,也可以经过市场调研邀请基本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当地市场销售饮用水前三位的经销商必须邀请参加;

3、由各销售部的客户经理负责接待电话报名,详细记录报名参加者的相关信息;

4、由各销售部对报名的参加方进行初审,被选择的参加方应具备经销商的基本条件,条件适用上条的规定;

5、由各销售部向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发放由销售部统一下发格式的《招商文件》;

6、由销售部组建评审委员会,销售部经理和区域客户经理必须参加,直接负责业务代表必须参加,销售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

可以派员参加,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最少为三人;

7、公开洽谈和评估:参加方提交《招商文件》。评审委员会与每一参加方逐一洽谈和沟通,洽谈结束全体评委对参加方进行评估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每个评委对每个参加方进行打分,打分使用统一《招商评分表》。全部洽谈结束后评审委员会进行合议,根据评委意见讨论确定中选方,合议过程必须制作会议纪要,全体评委签字;

8、参加方提交的《招商文件》、全体评委的《招商评分表》和会议纪要于结束后3天内原件交回销售部,销售部将审核并备案;

9、选定经销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增加经销商程序;

10、选定经销商后签订《经销合同》,保证金到位,正式成为经销商;

11、每个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应该缴纳相应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证招商过程中诚实信用,无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

3.3.3经销商合作关系的解除

当经销商有不履行经销商义务;
违反合同情况较为严重;
双方经营理念发生分歧;
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
经营业绩不理想等情况,菩萨岩将终止《经销商合同》,停止与经销商的合作,具体情况适用经销商合同的约定。

3.4经销商履约保证金管理

3.4.1履约保证金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8篇

一、组织结构:

电子商务部设部门主管一名,下设网络推广组员和销售客服组,各设组员若干。

二、目前人员配置:

部门主管一名,网络推广员一名,建站、招商、销售、优化推广客服由主管与推广员兼任。

三、薪资方案:

电商部薪资主要由固定底薪和绩效奖金、提成三部分组成。

(一) 固定工资参照公司薪酬体系来,主管级别固定底薪,为3500元/月,网络推广员等组员级别固定底薪,为2000元/月;主管按公司薪酬体系享受应有的津贴。

(二)浮动工资由绩效工资+奖金构成。

1、绩效工资为500元,部门同事同等待遇。

2、全勤奖以及超额完成奖。

绩效工资计算形式:

A.网络推广员:

a.推广考核:每月必须独立完成由部门主管结合该推广员月计划任务进行考核;完成计划不到30%,不算绩效工资,30%以上根据比例领取相应百分百乘以500元的绩效工资。

b.超额完成计划推广量,并有效促进销售,则加以奖励,奖金50-100元。

B.部门主管:

a.有效考核:部门推广员未能有效推广完成30%以上,则扣50元惩罚金。整个部门必须完成公司结合部门月计划规定的推广量、反馈量、招商加盟量30%以上,低于30%则无绩效工资,30%以上则根据比例领取相应百分比之-绩-效-工-资。

b.完成月计划量并超过,则应给予100-150元奖金以奖励。

C.客服人员,与推广员一样

D.电商部由于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在完善中,网站顺利运营之前,应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与付出给予全额绩效工资。

(三)电商部门提成分配方案

提成说明:以当月销售总金额计算提成

以部门同事平均提成为参照,提成分配根据完成目标程度,职位不同享受不同分配比率。

销售与招商加盟额以所有店铺下单金额减去退货金额为准。

1、客服提成:

每月30日前设定下月指标,根据完成目标给予客服组不同比例提成奖金。

目标完成率30%以下,无提成;

目标完成率31%-5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0.5%

目标完成率51%-8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1%;

目标完成率81%%-100%,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1.5 %;

目标完成率120%以上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2%。

2、推广员提成

每月30日前设定下月指标,根据完成目标给予推广组不同比例提成奖金

目标完成率30%以下,无提成;

目标完成率31%-5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1%

目标完成率51%-8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1.5%;

目标完成率81%%-100%,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2 %;

目标完成率120%以上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2.5%。

3.部门主管提成:

每月30日前设定下月指标,根据部门完成目标给予部门主管不同比例提成奖金

目标完成率30%以下,无提成;

目标完成率31%-5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2%

目标完成率51%-8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3%;

目标完成率81%%-100%,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4%;

目标完成率120%以上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5%。

备注:根据该月的销售额完成度,公司应拿出不同的百分比作为部门活动经费。50%以下无,50%-80%经费比例为总销售额的0.3%,81%-100%经费比例为总销售额的0.5%,101%以上则为总销售额1%

(四)说明

1、部门销售以订购合同、销售数据、发货单、收款证明为主。

2、部门员工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

3、部门员工未满一年离职,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4、部门员工作满一年,该员工在此期间,必须没有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活动。员工在离职之日仍可获得的提成,若在15天内能收到的货款,提成仍然有效,超过15天的,不予发放提成。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9篇

第一章经销商发展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指已与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须拥有与所经销区域相符的资金、车辆、人员及仓储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关系,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一、经销商发展规划:

1.每个区域市场(范围由公司考察后确定)只设立一个独家区域经销商。

2.经销商可以发展下级分销商,也可经本公司市场部批准向尚未有本公司产品经销商的区域发展分销商。

3.经销商的正式授权工作归本公司市场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或个人无权签署正式合同。

二、经销商发展程序

1.由营销人员负责考察申报,市场部审核、上报总经理签批、备案。

2.对于有意向成为我公司经销商的单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网站主页上填写《经销商申请表》,也可致电本公司市场部,并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信调查,并给予明确答复。

三、合同时效

《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合同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三十天内续签下年度《经销合同》,否则该合同自动失效。若续签同等条件下该经销商有优先权。

四、经销商取消程序

1.对经销商在合同期内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关市场管理制度、不能执行协议等违规行为,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2.由市场管理人员填写《经销商资格取消申请表》,向市场部申请取消该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3.市场部在审核通过后,向该经销商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通知书一式贰份,一份寄予经销商,一份市场部留底。

4.自动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自动终止:

a)经销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未在规定的时间里续签合同;

b)连续两个月未进货;

第二章经销商管理权限区划

1.由市场部统一对全国的经销商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2.各区域经理管理所辖区域的经销商,并每月向市场部汇报管理情况。

第三章企业支持政策

1.为鼓励经销商对区域县级市场的长期培育,授予本区域独家经销权;

2.视情况派驻业务人员协助拓展市场;

3.广告投入:根据区域市场战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广告支持,具体投入方式和数额由市场部调研后确定;
同时鼓励经销商独立运作区域广告,公司根据业绩增长按比例予以产品支持;

4.终端促销: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和产品,给予相应数额的POP、DM、礼品、赠品、促销员、A类店面支持等;

5.业绩奖励:根据经销商业绩,评选年度优秀经销商,并给予奖励。优秀经销商的业绩资格为年度销售额前三名。对于优秀经销商的奖励将在每年的经销商年会上予以兑现;
并对优秀经销商在本公司网站上加以介绍。

6.不定期举办经销商产品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技巧培训。

7.在各地举办的促销活动或有关重大的公关活动将邀请当地的经销商合作参与。

8.及时将公司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各经销商。

9.经销商之间纠纷,本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章经销商应采取的配合措施

1.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区域经销规定,如发生未经批准任意改变进货渠道或经销商之间相互供货、或经销商未经许可发展所辖区域之外的分销商并为其供货的情况,经查证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取消经销资格(不予兑现任何奖励)等处罚,并以《违规处理意见书》形式告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经销商必须严格维护本公司价格体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议价格范围。如有必要调整价格,须提前五日书面报我公司市场部,经批准确认后方可调整。

3.经销商应积极拓展并维护本区域销售网络,并及时反馈市场开拓与销售业绩变化情况、已销售商品和库存成品情况、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产品的意见和反映,提出市场开发与市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定期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表》并回传。

4.经销商应积极维护本公司品牌形象,积极参与本公司的促销和公关活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经销商应积极接受本公司的各项业务指导及培训。

6.经销商应与我公司员工、尤其是市场部工作人员建立起健康的工作关系,不得向其赠送礼品、财物、借用车辆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得为其办理私人事务,不得与其酗酒、出入娱乐场所;
并且如实向我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人员反映其情经销商有义务配合我公司进行新产品推广工作,我公司将根据新品推广业绩对经销商予以奖励。

7.经销商必须做好本公司产品的终端管理维护工作,标准如下:

a)每个单品必须集中上架陈列,力求进入最佳陈列位置;

b)定期做好终端理货工作,保持所陈列产品清洁美观完整;

c)做到陈列生动化,正确展示产品,价格清晰准确,产品和促销品捆绑;

d)确保货架饱满,保持合理库存量;

e)必须按保质期做好先进先出工作;

f)对厂家提供的促销品不得截留,必须发至终端;

g)强化终端店面广告,增加可见度;

第五章窜货处理

1.市场发生窜货,第一时间抄产品的批次,填写窜货查证表,传真至市场部;

2.市场部检查所抄批次的真实性,清晰与否,如果真实、清晰将窜货查证表传真到市场部处,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确的要求市场重新提供需要查证的批次;

3.市场部根据窜货查证表提供的产品的批次进行查证,如果经过查证批次不正确的,通知经销商重新提供需查证的批次;
如果没有

其它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证的结果传真到市场部处;

4.市场部将窜货查证的结果传真到窜货方,通知被窜方,同时监督双方协商处理;

5.市场部监督双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窜货结案表格传真到市场部备案,如果双方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争议,市场部及时通知市场所属的大区经理进行协助处理,直到收到窜货结案表;

6.如果窜货发生在不同的省区,要求两个省区的大区经理进行沟通,保证窜货处理按时完毕,同时有必要时营销总监、市场部经理进行解决。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X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20篇

一、总则

1、为贯彻20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
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务必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取

福易门业选取经销商,主要思考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潜力与营销潜力。拟选取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务必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资料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
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务必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用心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用心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状况与所存在问题。

6、协作配合用心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带给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用心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潜力

区域经销商应透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潜力,透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透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资料,透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透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潜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务必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带给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状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带给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状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带给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资料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推荐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带给技术服务支持:带给销售解决方案;
理解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带给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忙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带给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潜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21篇

1、目的

明确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经销商选择的条件,以及更好地为经销商提供服务,并更好地与经销商合作,达到互惠共赢。

2、适用范围

菩萨岩销售部各销售中心及各级经销商

3、内容

总则

菩萨岩经销商是指:与菩萨岩签署经销合同,经菩萨岩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菩萨岩的各项规章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菩萨岩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菩萨岩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客户发展原则,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服务经销商,提升经销商满意度,与经销商共同开拓菩萨岩市场。

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业务

经销商的基本权利

菩萨岩经销商在经销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在授权范围内享有菩萨岩品牌的使用权;
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菩萨岩的产品并获取利润;
享有菩萨岩提供的相关培训及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的权利;
享受菩萨岩提供的产品及售后方面的服务支持;
对菩萨岩工作人员违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答复的权

利;
经销商平台上发表意见、建议和评论的权利;
对菩萨岩的各项销售政策在执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达到级别划分标准的经销商有权利选择是否进入本级别客户。

经销商履行的义务

经销商是菩萨岩的战略合作伙伴,是市场责任主体,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认可企业文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具有和菩萨岩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愿意与公司一同发展,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忠实履行合同。接受菩萨岩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配臵必要资源,积极开拓市场

配臵与销售任务相适应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仓储资源、运输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积极的推广和销售菩萨岩产品,合理使用市场支持费用,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配合菩萨岩进行新品上市推广,努力调整产品结构。

3、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形象,**违法行为

严格遵守授权的销售区域,遵守菩萨岩公司的价格体系;
合理规范使用广告促销物料,充分宣传展示公司产品和文化;
**和配合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经销商向其无经销权的市场销售菩萨岩产品达到 桶的即视为窜货行为,包括经销商直接窜货和经销商在本销售区域开发的下游市场

的经销商窜货。销售区域由经销合同为准。如发现向某区域客户运送产品的车辆在途中向其它市场卸货,无论数量多少,直接视为窜货。

4、树立服务消费者的理念

市场营销的观念是通过服务来达到客户满意,客户满意才能创造利润。“服务”是公司产品的“附加价值”,优质服务是现在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的、不可缺少的策略和手段。良好的服务,不仅使客户甚为感激,更能赢得人心和订单。

5、完善配送体系,保障市场供应

储备合适库存,执行额定库存管理;
加强仓储管理,管控产品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完善配送工作,确保产品及时配送到终端客户。

经销商的选择

经销商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菩萨岩选择的经销商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三证齐全),具有独立账号,具有经销饮用水的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和工商、质监、卫生检疫等部门关系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3、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臵,财务状况良好;

4、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饮用水或者相近行业销售经验,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

6、承诺履行本手册规定的经销商的各项义务。

经销商的选择程序

选择和更换经销商需要通过“招商”程序选定经销商。招商程序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招商程序如下:

1、招商由销售部组织实施,招商前销售部应用便签的形式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招商;

2、在当地报纸或者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招商信息,发布信息时间维持3天以上,也可以经过市场调研邀请基本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当地市场销售饮用水前三位的经销商必须邀请参加;

3、由各销售部的客户经理负责接待电话报名,详细记录报名参加者的相关信息;

4、由各销售部对报名的参加方进行初审,被选择的参加方应具备经销商的基本条件,条件适用上条的规定;

5、由各销售部向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发放由销售部统一下发格式的《招商文件》;

6、由销售部组建评审委员会,销售部经理和区域客户经理必须参加,直接负责业务代表必须参加,销售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

可以派员参加,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最少为三人;

7、公开洽谈和评估:参加方提交《招商文件》。评审委员会与每一参加方逐一洽谈和沟通,洽谈结束全体评委对参加方进行评估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每个评委对每个参加方进行打分,打分使用统一《招商评分表》。全部洽谈结束后评审委员会进行合议,根据评委意见讨论确定中选方,合议过程必须制作会议纪要,全体评委签字;

8、参加方提交的《招商文件》、全体评委的《招商评分表》和会议纪要于结束后3天内原件交回销售部,销售部将审核并备案;

9、选定经销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增加经销商程序;

10、选定经销商后签订《经销合同》,保证金到位,正式成为经销商;

11、每个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应该缴纳相应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证招商过程中诚实信用,无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

经销商合作关系的解除

当经销商有不履行经销商义务;
违反合同情况较为严重;
双方经营理念发生分歧;
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
经营业绩不理想等情况,菩萨岩将终止《经销商合同》,停止与经销商的合作,具体情况适用经销商合同的约定。

经销商履约保证金管理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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