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管理制度第1篇学校小车是公务用车,为管好用好车子,特制定如下制度:一、用车制度1、用车范围:①在职在岗校级领导因公出差可以派车;②有事关学校全局、紧急、重大事情者,经主管校长同意可以派车;③本校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小车管理制度 第1篇
学校小车是公务用车,为管好用好车子,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用车制度
1、用车范围:
①在职在岗校级领导因公出差可以派车;
②有事关学校全局、紧急、重大事情者,经主管校长同意可以派车;
③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要求派车。
2、在职在岗校级领导外出培训学习期间用车规定:
①报到时和结束时可以派车送接;
②其它时间一般不接送(极其重要的公事除外);
如本人要求接送,在学校无其它公事的情况下可以出车,但耗油费和过桥过路过渡停车费必须由用车人私人负担。
3、凡需用车人员,均须先天通知办公室,凭办公室出车通知单调车,用车人员不得直接通知出车。
4、在路况不好,天气不好,车况不好,超重等情况下,办公室和司机都有权拒绝出车。
二、出车制度
1、严禁司机酒后疲劳出车,不准开“英雄车”,一切照章行驶。
2、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车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行车安全。
3、司机只能凭办公室的通知出车。无办公室通知擅自出车,或借(租)给他人用车,一切费用由司机自负,且每次罚司机50元,如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概由司机负责。
4、若路况不好,司机应拒绝出车;
司机应该拒绝超载超程。
5、司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办公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报告。
6、司机当天没有出车任务,上班时间必须到办公室待命,小车必须停放在车库,否则每次罚款50元,从当月出车补助费中扣除。
三、油耗管理制度
1、小车耗油由司机在加油站加油,其发票由用车人签字证明,经办公室核实,后勤科审查后方可报销。(过路过桥停车费与此报销程序相同。)
2、每百公里定量油耗为13.3公升,每月结算一次。超过部分,由司机自负。
四、护车制度
1、司机必须自觉爱护小车,平时坚持自己动手搞好小车维护。
2、司机不得将车内设备用具如VCD等转借给他人使用,否则视情况予以罚款。用车人员也应爱护小车,不得损坏车内设置,否则处以2倍以上罚款。
3、司机出车前必须清洗小车,经常保持小车光洁卫生。
4、无论何时何地,小车设备用具添置、大小维修均须事先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擅自购物、修车不予报销。
小车管理制度 第2篇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指定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并对小车司机实行收入与安全、考勤等挂钩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管理制度
1.派车规定
1.1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所有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并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后才可用车,项目领导可直接安排司机,但司机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1.2司机严禁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司机个人负责承担。
1.3未经办公室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
2.工作规定
2.1小车司机必须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可在自己办公室待命,并接受办公室安排临时性任务。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上级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或外出归来时,应立即到上级领导处报到。
2.2司机接待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热情亲切。严守公司秘密,树立良好个人道德形象。
2.3行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造成罚款、扣分等由司机个人负责承担。
2.4司机保证24小时开机,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更改号码及时在办公室备案。
2.5车辆行驶证和保险证由司机本人携带,不得丢失。
2.6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燃油、机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转向、喇叭、灯光等良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7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证车辆内外整洁、美观。
2.8司机出车必须确认车辆的停车安全,晚上必须把车放项目部院子。
2.9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下班后喝酒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行驶时精神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坐车人员谈笑风生。
3.0不得开车比拼赶超,道路条件不好的,应减速慢行。
3.1注意保持车辆的经济驾驶,节能减排。
3.车辆维修保养
3.1司机应严格执行保养规范,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维护车辆最佳状况。确实需要进场维修的,需提前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维修,维修时物设部派专人去修理厂旁观。
3.2对车辆发现任何操控异常应立即检查,通知物资设备部。
3.3司机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二、奖惩办法
1.司机每月无违章、无事故的,给予200元出车补助。
2.酒后驾车的,给予辞退,并扣除最后一个月工资。
3.未经允许司机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次罚款20xx元,第三次辞退。
4.未经允许司机开车外出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办公室派车,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每月进行车辆单机核算,超过核定耗油的,给以司机超出油款两倍的处罚。
7.与其他车辆、个人、物品出现安全交通事故负全责的,给予司机3000元罚款,超过50%的责任的,给予司机1000元罚款。
8.物资部建立小车维修台账,在配件质量期范围内早晨配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司机承担70%。
9.自己独自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造成其他车、人、物损坏的,有司机承担维修费用的30%。
小车管理制度 第3篇
一、机关小车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管理、调度,其他人不得擅自调动车辆。
二、用车范围。小车主要供局领导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外地客人和处理紧急公务,老干部看病、开会、参加活动所用,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干部及家属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可安排用车。
三、其他干部因急事需要用车,需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在不影响局领导工作用车前提下可以派车,非特殊情况不安排车辆接送。
四、出车必须填写出车通知单,司机按派车人规定的出车地点、路线、返回时间出车,未经请示,用车人或司机不得改变到达地点、行车路线和推迟返回时间。办公室每月要对出车通知单进行审核。了解出车情况,对爱车护车安全行车者给予表彰奖励。本市内出差,一般不能带车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五、机关干部在城区内办事,原则不派车。下乡提倡乘公共汽车。节假日一般实行封车,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机关小车不得参与任何红白喜事的操办,否则对责任人以违规论处。
六、严禁司机私自出车。司机无正当理由不出车或私自出车的一次扣发当月出车补助,二次停车整顿。在私自出车期间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司机负责,情况严重的按交通法规追究责任。
七、外单位借用本局车辆,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安排。
八、上班时间司机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办公室看书学习,不得在外逗留或在局内串岗,保证随叫随到。
九、司机要经常保养、检查、擦洗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非工作时间小车要入车库或指定地点,否则,小车出现问题由司机个人负责,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格按交通规则办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罚款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司机个人负担损失金额的20%。司机保养维修车辆,须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拟出计划,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500元以上开支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维修,更换的旧件须交回办公室管理,由局财务室统一核对结帐。
十、小车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卡管理。由办公室统一为每台小车在指定的加油站办理一份存有一定数额油款的加油卡供司机使用,司机在使用加油卡之前到使用完加油卡上油款后为一个使用周期,每一周期开始、结束须到办公室核定小车行驶里程,按百公里耗油标准为10升审核后再给加油卡上存入一定数额的油款以备下一周期使用。小车在宜城境内及当日能往返襄樊的,原则上统一使用加油卡。对长途不能使用加油卡时,司机可酌情加油,但应纳入百公里耗油标准内审核,在规定标准以内据实报销,否则个人自负。
小车管理制度 第4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俭、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贴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坚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景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景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职责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景,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职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景,另行确定职责。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职责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职责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忙。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职责者报告。
21.个人形象
a.司机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坚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坚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回到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景凭票报销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资料。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小车管理制度 第5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队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文明驾驶安全高效、优质服务意识,预防和杜绝交通违章和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运输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 车辆使用规定
1、车辆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用车由财务部统一安排,去向由财务部开具《派车单》;
2、从严控制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凡本公司遇有特殊情况与财务部联系,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照顾派车。
二、 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没特殊情况,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2、每天对车辆进行早例检工作,每季度车队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记录台帐,杜绝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三、 驾驶员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全队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3、车队对车辆统一安排调度,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公司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经发现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给予停驶检查,停驶期间,取消驾驶员享受的一切待遇。
4、严禁出私车(凡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开出,均视为出私车),凡发现出私车,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停驶检查。因擅自出车,造成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严禁酒后违章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6、司机手机费每月报销100元。
7、严禁虚报冒领停车费、过路费,发现一次全额退赔,发现二次以上,停驶检查。
8、按照公司安排的车辆驾驶,不得私自更换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以任何方式给其它人员驾驶,违反规定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9、在公司内部,行车要缓慢,倒车要小心,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坏者要全额赔偿。
四、 修理规定
提倡车辆“有病必治,有障即除”的原则,使车辆彻底消除隐患,杜绝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把事故控制到零。
1、车辆维修由车队扎口管理,严禁擅自外出维修。
2、车辆出现故障,需报车队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按指定地点外出维修。
3、车辆出现故障,经维修人员检修后,需调换配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如发现在维修保养、领用配件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人为造成车辆损坏,造成车辆维修的维修费用公司承担50%,驾驶员承担50%(如发动机没机油、没水等)。
本规定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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