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3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26 04:50:01 来源:网友投稿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春运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3篇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篇1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春运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春运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支队决定即日起到春运结束,在全市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公安机关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树立宣传先行、宣传同行理念,坚持保障安全畅通、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并重,强化精细化、滴灌式宣传教育,积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等工作,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把好交通安全源头教育第一关,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筑牢交通事故预防根基,助力实现2022年春运“三个不发生、两个下降、两个增长”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支队支队长任组长,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设施科,由宣传设施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县(区)大队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督导,切实抓好春运宣传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节前预热阶段(即日起至1月16日)。提前启动各项春运宣传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强化协作机制,召开春运新闻通气会,联系各大媒体策划春运专题报道。结合“八进”工作要求,重点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和客货运企业驾驶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讲。

(二)节前出行阶段(1月17日至1月30日)。全面启动实战机制,落实各项宣传工作措施。多渠道及时发布交通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恶劣天气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路线。

(三)春节假期阶段(1月31日至2月6日)。充分发挥“两微一抖一快”及南方、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网络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广大一线民警、辅警舍小家、顾大家坚守岗位、疏堵保畅、救助群众等事例,弘扬交警正能量,提升警队形象。

(四)节后返程阶段(2月7日至2月25日)。深化宣传引导,加强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合理规划返程路线,缓解拥堵路段交通压力。联合各大主流媒体全面总结春运宣传工作,讲述春运出行变化,推选一批典型人物,做好社会正面宣传。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要接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浓厚氛围,掀起春运交通安全宣传高潮。各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节前预热阶段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八进”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厂企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各大队要在1月16日前组织民警、联合志愿团队等社会公益力量全面深入辖区工厂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和客货运场站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组织重点驾驶人、安全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讲一堂交通安全主题课、开展一次客货运驾驶人防御性驾驶培训、做一次重点驾驶人心理健康辅导、播放一部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春运安全行车承诺书(式样详见附件1)。在对客、货运、物流、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谈话约谈时,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驾驶人上岗必学习、有安全隐患必排除、有违法行为必教育”等制度,着力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扎实开展务工、学生返乡群体宣传教育。针对春运前期外来务工人员和学生群体集中返乡潮现象,各大队要在工厂、大中小学放假之前,组织民警、联合马相华交通志愿团队等社会公益力量深入大型厂企、校园进行一次全覆盖的交通安全宣讲,着重加强乘坐包车或骑乘车辆返乡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重点宣传“超员车”“黑车”的危害,提醒乘坐合法正规的客运车辆返乡。要积极指导、发动企业利用员工工作生活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拒绝疲劳驾驶、酒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引导员工驾驶摩托车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二)突出重点区域,营造浓厚氛围

要深入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夯实窗口、服务区、执法站等传统宣传阵地,全方位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一是要强化户外宣传。各大队要充分将春运宣传单张、标语、小册子及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短视频等资料运用起来,在重要交通枢纽、重点商圈、大型居民生活社区、公交、地铁等城市人流密集出行区域广泛开展春运主题宣传;利用城区路面电子情报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在公交车体广告、车载电视、楼宇广告屏及场内宣传橱窗投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短片;利用热门商圈、重要交通枢纽的户外LED大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内容;要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主题,深入大型居民社区、商业街区、涉酒场所开展零酒驾街区宣传活动。二是要针对性开展高速公路宣传。各高速大队要密切联系高速营运等公司,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执法站等部位科学投放春运宣传内容,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辖区内的路面可变情报板、交通诱导屏及时宣传前方道路拥堵情况、事故情况、天气状况、服务区饱和状态以及有关分流管控方法,积极诱导交通,让群众提前掌握通行信息,合理安排路线,如遇恶劣天气、应急交通事件时要加大电子情报板投放频次。要重点宣传高速公路快处快撤九字要领(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行为。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立专门的高速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站,对过往驾乘人员提供便民服务、法律咨询,向驾乘人员发放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单张、小册子等资料,重点普及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三是要切实抓好农村地区春运宣传。各路面大队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冬季、春节农村地区出行特点,利用警保合作优势,依托“两站两员”、“平安村口”,发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劝导与宣传活动。要结合“美丽乡村行”、“零酒驾乡村”、“国省道示范路创建”等活动,组织民警、联合马相华交通志愿团队等社会公益力量节前在农村地区组织不少于2场进村入户式、集中式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道路为重点,利用集市日等人流密集时段开展宣传,重点宣传“一盔一带”、农村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酒驾、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全面普及骑乘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理念。

(三)细化宣传引导,深化协作联动

春运期间,要围绕出程、返程高峰、春节出行特点,策划编制春运、春节“两公布一提示”,以邀请各大主流媒体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或者新闻通稿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春运出行形势研判、重点高速公路拥堵路段绕行方式,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通过各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禁止参加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曝光一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营造严抓,营造严管高压态势。要根据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传播特点精心策划春运专题报道,主动协调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春运专栏,组织媒体记者到春运安保一线随警采访,重点报道市区热门景区商区、易堵高速路段高峰出行保障等情况。围绕道路交通整治、整治“百吨王”、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统一夜查、猎飚等专项行动,以邀请媒体随警作战、执法直播的方式,广泛报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大队要紧扣春运宣传主题、主线,深入挖掘公安民警坚守岗位保障群众平安回家、欢度春节的宣传报道线索,积极报送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疏堵保畅、隐患排查、疫情防控等各方面的素材信息,为讲好惠州交警春运故事提供支撑。

(四)扩大覆盖面,提升精准度

要强化点对点精准推送宣传,结合春运启动日、出城高峰期、除夕夜、返程高峰日、元宵节等节点,通过12123手机短信平台分别向全市大货车、大中客车、摩托车驾驶人点对点发送一次警示提示手机短信。各县(区)大队要积极协调当地手机运营商向辖区所有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安全员、重点车辆驾驶人推送1次以上提示短信。春运前期以“不坐超员车、不开超速车”为重点,节日期间以“拒绝酒后驾驶”为重点,节日后以“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重点。要全面落实“支队-大队-企业管理员-重点驾驶人”四级微信群提示工作机制,定期推送“惠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南方+等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内容以及恶劣天气预警、典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案例等警示提示信息,切实把好源头教育关。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篇2

为促进我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发展,最大限度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武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交安监〔20XX〕11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充分运用法治、社会科技、道德和新闻舆论等力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实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普及全覆盖,充分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促进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1、有制度。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2、有培训。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及安全应急演练。

3、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有文化。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

5、有警示。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6、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单位:运输管理股、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监督股、各片区执法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

积极与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沟通联系,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公开讲座、互动游戏、示范演示等活动,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学生防范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运输管理股、各片区执法队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积极与社区、街道沟通联系,因地制宜设置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利用社区广告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播放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联系社区、街道、居委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题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积极推动在我县各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传播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道路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积极与街道、社区、村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宣传主体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给家属一封信”等安全主题活动,共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媒体、进网络”

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倡导行安全车、做文明人;进公共场所,将以广场、车站、超市、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持续开展立体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法制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统筹合理安排好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传播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营造全民共建和谐文明交通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沟通协作到位。要积极协调街镇、社区、村、学校等单位,建立便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形成声势,实现资源共享。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信息报送到位。通过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在进行宣教活动中,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活动中的工作亮点、优秀典型等信息,并于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及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局运输管理股。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公安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政府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14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14年1月10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15年1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联系人:XXX、XXX电话:XXX、XXX

电子邮箱:XXX传真:XXX

邮寄地址:XXX邮编: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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