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偏偏宠爱读书心得(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偏偏宠爱读书心得篇一
向别人推荐《宠儿》(《beloved》),最常用也是最没有创意的理由通常是“这是美国25年来最优秀的小说,获得过普利策小说奖,其作者托妮·莫里森获得了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并被称为美国当代最重要的小说家。”然而《宠儿》的意义全然不在于笼罩在她身上的那些光环,而是光环之下的最本初的深情。荣誉对托妮·莫里森和《宠儿》来说,不过是一个让更多的人注意到她们的媒介,绝不是哗众取宠的和被故意包装出来的魅力。
阅读宠儿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她和我之前接触过的几乎所有小说都不一样。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她,甚至在阅读刚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完全不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发生了什么,时间地点空间人物都是模糊的。幸运的是,我还是把她读完了,并且因此满心欢喜,坚信自己得到了一份巨大的收获。
阅读《宠儿》已经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在那之后,我又看了其他五六本书。这其中隔了相当长的时间,我却一直没法按预期的那样,为《宠儿》写点什么,这是一件艰难的事。
《宠儿》的故事来源于一个真实的事件,有必要在这里复述一遍:“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孩子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的女儿。”故事的原型正是这样可以重复讲述,用不了一分钟。而托妮·莫里森根据这件事所写的《宠儿》却是无法被复述的。
我们可以将枝蔓删减,最终拼凑出一个别别扭扭的故事梗概:1855年,女黑奴塞丝带着身孕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到俄亥俄州辛辛那提,投奔婆婆贝比·萨格斯。奴隶主带人追踪而至,为了不让孩子重蹈自己的覆辙,塞丝亲手用锯子割断了自己的幼女宠儿的喉咙。从此,宠儿的灵魂一直盘踞在家中,肆意捣乱毁坏着原本已经正常起来了的生活。塞丝的两个儿子因此离家出走,被塞丝怀在肚子里带到这里的女儿丹芙一直性格孤僻,足不出户。而贝比·萨格斯则加速了死亡。“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奴保罗·d走进了塞丝的生活,他赶走了鬼魂,与塞丝同居。不久,宠儿以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了独占母亲塞丝,她以身体引诱保罗·d,最终使他离开了塞丝。宠儿的索取无止无境,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
整部小说最主要的情节就是如此,而之所以说这个情节是“别别扭扭”的,是因为《宠儿》的意义来自情节之外,来自恢宏庞杂的黒奴历史,来自晦涩玄妙的诗歌意境,来自无法被复述的令人颤抖的力量。
《宠儿》的伟大之处也正是在于“无法被复述”。从每一个文字间呕心沥血出来的真实与震撼实在是难以复述。她结构繁复,语言神秘,时间线索错综复杂。托妮·莫里森在《宠儿》的语言表达上是有预谋的,她故意使用了一种极为不简洁,也不简单的方式,将母亲杀死孩子这样血淋淋的场面描述得沉静蜿蜒,仿佛深谷中的溪流波澜不惊,却又是暗藏了最浓烈的情感与思想的。
“你的爱太浓了。”保罗·d说。
“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塞丝这样回答。
这是一个坚强甚至偏执的黑人女性,她的生活被残忍地打破,碎裂,被迫回忆过去。她在愉悦和痛苦间反复徒步行走,她以为她挣脱了什么,实际上她所想要摆脱的一直紧抓她不放。
《宠儿》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刻画人物。尽管如此,哪怕是故事中一闪而过的人--不论白人黑人--都拥有其巨大独特的性格。塞丝看起来正是本书的主人公,其实却也不过是托妮·莫里森想要描写的黒奴中的一个代表,她的生活也不过是黒奴生活的一小点影像。
托妮·莫里森擅长描述黒奴生活,她对黒奴苦难史的了解如此深刻,那几乎成为延续她创作生命的最重要的动力。她将各种故事与事件解构成一行行的诗,一个个的梦境,然后用最安静的笔调风格,最高超的叙事技巧将痛苦公布于众。“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
《宠儿》不是一本能够让你抱着“随便吧”的心态去轻松阅读的书,事实上,在多角度的叙述下,文字的力量是沉重、压抑,甚至变态的。她被改编成电影时,导演运用了各种特技竭力将其拍成一部惊悚片。然而与其说《宠儿》带给读者的是惊悚,单纯的震撼则更为恰当。托妮·莫里森并不想表现恐怖,甚至有些时候,《宠儿》的语言是明亮优美的,像是清风拂过金盏花丛。托妮·莫里森更在意的是从恐怖中剥离出来的寂静与浓厚,正如盘旋在蓝石路124号的悲伤、恶意、冷静与疯狂。
偏偏宠爱读书心得篇二
淡雅隽秀的封面,亲昵的名字,刚拿到书时看着封面有种淡淡的喜悦,以为这会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殊不知,这是一个悲痛的故事。就如很多人评论那样,这是一本很震撼人的书。
作者运用了一种很奇特的描述方式,在刚开始时看着很是迷糊,不知道究竟正在述说着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不同人物梦呓般的回忆,让你像是走进了一个迷宫,你所能找到的只是一截一段的碎片,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好奇心要继续探讨下去,很容易在一开始就放弃了,而这样也就无法感受到它的震撼之处了。
正是她的描述方式,让故事更为壮烈。
从小在历史书上看到的对黑人的悲惨经历一般都只是一笔带过:被奴役被贩卖,这样抽象而笼统的说法引不起我们太多的悲悯同情,于是一直留在脑海里的他们的苦难都只是像被水打湿扩散的墨迹般的模糊的概念。前一段时间看到一本韩国人写的《雨啊,请到非洲来》的书,看到非洲国家人民为了争夺钻石而相互斗殴,童子军残忍地割人耳鼻、断人手足等行径,其实也是让人心有余悸的,很久都无法从她们的惨状里走出来,这是直观地通过眼睛看而从心底里产生的。
而在《宠儿》里,其实每一句话都是从她们不同人物里的心底流露出来的,她们的回忆,她们的渴望,她们所经历的一切,在作者的笔下,不只是文字间的组合,我似乎看到了每一个文字都是在战栗着的,在微微的叹息中向我们传达故事,所以,即使是通过眼睛看到的,眼睛在接触到文字的那一瞬间,眼睛就想要把情感直接展现出来了。
黑人们的经历让人后怕。难以阐述我自己的感受,因为对比之下,我的悲悯是苍白的,无力的。在如此巨大的悲痛面前,悲悯显得可笑,所有的情感都黯然失色。
但,除去了塞丝们的爱在那之中仍是鲜活的。
保罗说,你的爱太浓了。
是的,她们的爱都太过于浓烈了,因此所有的悲痛都可被遗忘,被忽略,当她们一次次地回忆那些不堪回首的岁月时,爱是使她们出走的唯一动力,为自由而搏动的脉搏。所以,她甘愿向宠儿一遍遍地回忆那些惨绝人寰的遭遇,只有这样,她才能一遍遍地回忆起爱的温度,被爱强撑起的本已死亡的生命,宠儿们才能明了她被误解的所作所为。
偏偏宠爱读书心得篇三
《宠儿》看过很久了,一直想写个书评,一直都写不成。大概因为对我来讲,这本书的灵魂是一种大音希声的力量,是那些没说出口、也永远说不出口的爱和痛苦。我曾经尝试着去描述这种力量,但很快发现那完全是一场徒劳的努力。还没开口,就已无话好说。文字太轻飘,当不起那样的力量。在那个雷声轰鸣暴雨如注、爱与痛都沉重浓烈到无法言说的世界里,没有谁能发出声音。都说这书写得如何压抑,它却让我感到平静。越是难过的时候,越会迷恋那个世界。觉得在那雷声与暴雨、沉重与浓烈之中,不再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也丧失了所有尖锐的感觉。我想,这本书的非凡力量恐怕就在于此。它那么惨烈,带来的却不是悲哀。因为与它相比,和我们有关的一切,都不值一提。
隐忍是一种会让我丧失抵抗能力的高贵品质。如果再加上一点不肯原谅自己的决绝,便形成可以秒杀我的巨大吸引力。一个人如果因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而固执地不肯放过自己,他在我心目中通常已经超越了一般是非对错的评判,而无条件地成为一个可敬的人。《宠儿》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开始,我以为事情会有一个更合理的解释,以为到最后我们会发现塞思有着不为人知的心结或者不得已的苦衷,总之就像在大多数文艺作品中看到的那样,主人公看似不可取的行为最终即使不被证明是对的,至少会是可以justify的。《宠儿》却不同,你从头看到尾,发现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塞思就是做下了那样可怕的事,没有什么隐情也没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可是这么多年来,她默默承受着一切,什么都没说;她从没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而少爱、少在乎、少痛苦哪怕一点点。她就那么倔强又沉默地一天天地过,不要解释、不要理解,也不要救赎。这样一种近乎疯狂的执拗,让所有关于对错的评判都显得苍白不堪。除了赞叹,还能有什么送给一颗这样的灵魂呢?
这是我看过把那一段历史的残酷展现得最淋漓尽致的一部作品。可还是同样的感觉,作者其实并没做太多描述,更没有抨击和煽情。读者只是从奴隶们朴素至极又残缺不全的讲述中看到一点那个时代的影子。可你还是被撼动了,因为那是他们用脚走出的路,不穿鞋的脚;用生命留下的印记,从未被尊重过的生命。那不是一个可以讲述的故事,与它相比,语言太轻佻了。
作者没头没脑又不由分说的话语方式和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讲述逻辑无疑是作品的一大亮点。没有铺陈展开前因后果,上来就是一大段对话和一片前后交错的散乱情节。你刚看出一点端倪,她又戛然而止,完全没有要交代下文的意思。就这样,你总是毫无征兆地被丢进故事的某个部分,还没搞清状况就又被拉了出来。一而再再而三,你才终于东拼西凑地慢慢勾勒出故事的脉络。
我一开始对作者这种极不负责任的话语方式非常不满,觉得这书读起来费劲得要死。但是看着看着就发现,正是这样的讲述逻辑,让作者想要表达的一切成为可能。隐忍、力量、呼之欲出的浓烈情感,都由此产生。也许只有这样讲,才会让人感到根本没人想要讲述或者倾诉什么。对他们来讲,日子是一天天过出来的,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没什么好说。
大概只有这样讲,这一切才会有重量,才能在那些说得出的之外,也让人感受到那许多说不出的东西。
偏偏宠爱读书心得篇四
看完这本书,再看看豆瓣上的书评,关于这本书的翻译,评价可谓是两个极端,呵呵。我是个英文盲,没有翻译就没有它本身。我没办法评价翻译的优劣,我所能评价的只是这个我误认为是它本身的译作。
大段的感觉、心理描写、诗歌对我来说真的很晦涩。像我这种意识特别清醒的人,总是很难理解那些意识流之类的写法。虽然这本书的故事主线,看完整本书之后,还算清晰,比那些不知所云的小资情调、无缘无故的要死要活好多了。
那谁说的,我们不是处在欲望未能满足的痛苦中,就是生活在欲望满足之后的无聊中。小资们的无聊、空虚也是切肤之痛,但不是给我们这些仍在痛苦中的人去咀嚼体味的。
跑题了,说的是《宠儿》,哦是的,它当然不是小资的,它无比痛苦。当我们明明是人,有自尊有感情有向往,却被当成牲畜,我们和“无聊”这种“幸福”的感觉还天壤相隔,连想都不要想呢。在这种痛苦之中,人真的能够那么意识流吗,能够化痛苦为诗意吗?我总觉得非常怀疑。用这种手法来写作,是为了触动我们这些无聊的人吧?用我们的方法,好让我们理解“痛苦”这种东西?
这个故事很惨烈,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任何一个社会,哪怕你看见它确确实实在往好的方向发展,过程仍然是很惨烈的。个人渺小无力,可是个人又是自己世界的全部,在这个世界里,人的挣扎又显得那么强大。
关于情节,我去质疑实在很无聊,可我真就这么无聊。我不能理解的是,宠儿是什么逻辑?为什么她只是来索要追讨母亲的爱,哪怕给她带来毁灭,却分不清好歹,她从不对带来这些灾祸的东西的感到愤怒吗,她从不去理解事情的因果吗,就因为她仅仅是个婴儿,永远是个婴儿?好吧,她理应觉得愤怒的这个东西不必引申得太远太大,不必是奴隶主阶级、奴隶制或者是更大的什么东西,完全可以是那个真正导致她丧命的人而已。难道说,她从不讲道理,她只知道要向她的母亲索取她认为应得的爱,而她的母亲也理应毫无指望地愧疚和疯狂?唔,也许是吧,多么可怜的变态啊,多么叫人憋气啊。
塞丝为什么杀死自己的女儿,这事儿有那么难以理解吗?在当时、在对奴隶制非常了解的当时的人们眼中,还是那么难以理解?以致于他们要报以恐惧、恼怒、疏远、孤立,而不是理解和帮助?
人类,群居动物。如果你不能顺应人群(哪怕是善良的人群)的逻辑。。。唉,事实上坚强独立的人最终总是没有好下场。
偏偏宠爱读书心得篇五
一个人仅仅是因为出生在赤道附近,有的疯子就把他当做奴隶,这还有什么公理,正义可言呢?就因为他的肤色不同,便应当被歧视?
就因为他的种族不同,便应当被奴役?
就因为他的信仰不同,便应当被惩戒?
便不远千里从肯塔基追到俄亥俄,来剥夺一个初生婴儿的自由。遭受过歧视、奴役、惩戒的赛丝不愿让女儿重复自己的悲惨命运,毅然杀死了刚刚会爬的幼女,她便是宠儿。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不是爱。在《移居北方的时期》中的穆斯塔法希望自己的两个小孩一辈子不要像他自己一样出去浪游,更不要到西方念书,他认为一个苏丹人就应当是一个苏丹人。赛丝和穆斯塔法一样,都是对孩子的浓爱。
宠儿夭折时还只是一个婴儿的意识,尚未形成正常的思维方式,即使在十八年后还魂复生也是一个孩子的思维,这从她的言辞和行为便可以看出。因此她把怨念施加到她母亲身上,但她不是去残忍的伤害,而是孩子般的捣乱。让镜子一照就碎,在蛋糕上印上两个小手印,沿门槛将苏打饼干末洒成一道线……将124号笼罩在神秘恐惧中。其实124也有它特殊的含义,赛丝生了四个孩子,霍华德、巴格勒、宠儿、丹芙。124缺了一个3,而宠儿正是赛丝的第三个孩子,也是唯一死去的孩子。在恐惧下,124里的1和2相继出逃,贝比·赛格斯也在颜色的世界里长辞沉睡,只剩下赛丝和丹芙。
宠儿没有去报复奴隶主,却将来折磨爱她的母亲,这是多么残酷,多么让人不忿。托尼·莫里森就是通过这样巧妙的角色设置和情节安排来引发读者的思考与共鸣。全书没有呼吁去反抗、暴动,如果真是这样那她也不会得诺贝尔奖了。莫里森只是用笔描绘一个又一个残酷的现实与悲惨的人生,只是去叙说,任君思考。
莫里森冷静的描绘出了三个白人奴役着四十六个奴隶,这四十六个奴隶戴着手铐与脚锁,被一条长铁链锁在一起,在地表挖的坑里生存,有人因为喊饿便被枪杀。他们听不到歌德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的呼唤“朋友们啊!你们不是奇怪天才的巨流?为什么难得激涨汹涌,奔腾澎湃,掀起使你们惊心动魄的狂涛么?”他们只听到歌德的回答“亲爱的朋友们,那是因为在这巨流两边的岸上,住着一些四平八稳的老爷们,他们担心自己的亭园,花畦,苗圃会被洪水冲毁,为了防范于未然,已及时地筑好堤,挖好沟了!”
《伟大的辩论家》里说“我们有权利进行暴力反抗或者消极抵抗,你们应当庆幸我们选择了后者。”四十六个奴隶在雨夜中逃走,为了自由。
莫里森冷静的描绘出了所谓的“甜蜜之家”的压抑,尤其是欲望的压抑,越是压抑越是要爆发,他们只能通过罪恶的强奸甚至原始的兽交来填充他们的欲望,填充他们被奴役所带来的空虚。他们欲是这样欲被人看做野蛮,欲是以教化之名压迫驯服,他们便欲是要爆发。
在赛丝与黑尔结婚前,赛丝问加纳太太“可以有婚礼吗?”加纳太太大笑了一会儿,摸着赛丝的头,说“你这孩子真可爱”因为野蛮,便剥夺了一个女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仪式,他们只能在泥地草荐上,在玉米地里结合。究竟谁是野蛮?
什么叫奴役?什么叫野蛮?什么叫文明?
在此我想借用穆斯塔法的自传的序言来回答:献给所有那些用固定方法思考世界,用固定腔调说话,认为世界非黑即白,非东即西的人。然后翻开一页是空白,翻开另一页是空白,他的整本自传是空白的……
我们时常听说读书是为了培养甚至灌输给我们正确的价值观,但是有很多时候,书教给我们的却是让我们了解要到达一个所谓正确的价值观这条道路有多么漫长,有多么崎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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